但,《白手成家》里也谈到:“也有比较了解我的朋友,他们又将我的向往沙漠,解释 成看破红尘。自我放逐,一去不返也——这些都不是很正确的看法。”
自然,我并不想以一种解析方程式的态度来解释她的个人,(这对她与我都是一件俗不 可耐的事——也因为“我在这个世界上,向来不觉得是芸芸众生里的一份子,我常常要跑出 一般人生活的轨道,做出解释不出原因的事情。”)但是,就作品本身,我认为,也唯有通 透了事理、生死、喜怒的人,才能如此无为无求的透视人生。
我也相信,前期的三手,无疑也是热爱写作的,只是因为机遇局限与偏窄的观念,一直 表现平平,而撒哈拉沙漠如此受到热爱,又何尝不是眼泪中体会出来的微笑?
欣赏一篇文章,不只为喜爱其中充满生趣的情节,而是因为产生“人世”的共鸣。众人 喜爱撒哈拉的故事,是因为它流露善良、豁达、悲天悯人的性情。然而,众人也许不知道, 写喜剧的人,往往深尝悲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