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同时人人也都知道所谓“伪药”,是不合乎科学方法验证的药物,凡是“科学”没尝
过的药物,不管是神农尝过也好、黄帝尝过也罢,都要算是“伪药”。当然这种确认是为中
医和中医卫道者绝不承认的,但这就好比一个伪政权和伪政权的拥护者绝不承认他们是冒牌
的一样。我们绝不因为他们承认我们的西医或政权为合法,就说他们合法——这是不能交换
的!
确定了中医中药问题只不过是密医伪药一类的问题以后,我们不得不说,现在“医师
法”对处置这些问题已显得软弱无力,在“医师法”中最重的处罚是第二十六条:
凡医师未经领有医师证书或未加入医师公会擅自开业者,由卫生主管官署科以三百元以
下罚锾。
这一条有一个明显的特定处罚对象,就是必须是“医师”,假使根本不是“医师”,当
然就不适用,只能用“违警罚法”来罚。而我们今天所说的“密医”一词,它的范围很宽
广,合理的解释该包括:
一、非法医师一一一“凡医师未经领有医师证书或未加入医师公会擅自开业者。”
二、国粹式密医——中医之京派者。
三、春药式密医——中医之海派者,以“肾科讲座”擅长。
四、柜台式密医一一一药房老板或藐视医生的药剂师。
五、内功式密医——“自力健身”、“科学内功”、“国粹治脑中心”。
六、大刀式密医——中分两种:一种是“圆环派”,是固定的;一种是“设摊派”,是
流动的。后者经常下乡,以神医姿态诱好村妇,且爱用摸骨法治病,但却专摸没有骨头的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