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医师法”来龙去脉的人,都知道立法的原意在使开时代倒车的中医,获得法律上
的平等承认。这种承认,按说是很勉强的,例如在“医师法”中直到了第三条,才出现“中
医”字样,那是:“中医具有下列资格之一者,亦得应医师检核。”可见在“医师法”里;
没有特定“西医”,反倒特定了“中医”。而对“中医”,用的是“亦得”如何如何的字
样。但是即使这样做,也无异承认在法律上是平等的,所以还是不可原谅。
我的理由是,一个现代化社会的立法原意,绝不能修进大团圆的本位思想,尤其是没有
传统法系来捣蛋的科学行政法规,更应该干干脆脆学学先进国家的榜样,万万不可让“国”
字号的名词来扯皮。咱们“国”字号的“国粹”大多了,外国有戏剧,咱们有”国剧”来
挡;外国有拳击,咱们有“国术”来挡;外国有绘画,咱们有“国画”来挡;外国有音乐,
咱们有“国乐”来挡;外国有新学术,咱们有“国故”、“国学”来挡。不客气的说吧,这
个“国”字号的东西都是我们痛痛快快现代化的阻力,它们并挡不住西潮的东来,但是它们
的扯皮捣蛋却容易使我们变成半吊子,变成画虎不成的样子,这真是匪夷所思!
一个真正肯死心塌地的走向现代化的社会,它的政府和立法机构绝对不该花时间在这些
世界时潮里的本位礁石上。这些都是传统的余孽。站在执掌一国之重的立场,对传统的余孽
任其浮沉则可,加以鼓励或妥协则万万不可!例如一个月来的美国黑人进入白人学校的风
潮,这些种族偏见本是一个先进国家传统的余孽,在民间即使还如此不开化,但是政府却绝
对不能鼓励或妥协,肯尼迪总统的陈兵校外,就象征着政府绝对不支持传统的余孽,绝不跟
着“俯顺舆情”开倒车。这种明朗的做法很值得我们反省。一个现代化的政府,听任”国
医”们传授衣钵难道还不够吗?又何必开办“中医学院”!听任“国医”们业绍歧黄还不够
吗?又何必在立法时律有专条!从这个角度来看,三十二年的“医师法”实在是一个鼓励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