⑤ 《孟子·万章》。
及远、以己推人的仁德思想来看,已经具有了以亲亲为基础的爱有差等的思想,但不明显,而在孟子那里,这一点己非常明确,虽然他也讲"仁者以其所爱,及其所不爱",①以至把"爱人"推及于"爱物",但他实际上把仁爱看作有差等的。例如他说:"君子之于物也,爱之而弗仁;于民也,仁之而弗亲;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②加上上面他所说"急亲贤",显然是把亲亲、亲贤一仁民一爱物,看作了有差等的仁爱。这一仁爱差等思想的提出,正好适应了由奴隶社会的血缘宗亲制向封建社会的等级制的过渡。
董仲舒的仁德思想是对先秦诸儒仁德思想的扬弃。首先,正如人受命于天那样,在他看来人之仁亦取化于天。如他说:仁之美者在于天。天,仁也。天覆育万物,既化而生之,有养而成之,事功无已,终而复始,凡举归之以奉人。察于天之意,无穷极之仁也。是故人之受命天之尊,父兄子弟之亲,有忠信慈惠之心,有礼义廉让之行,有是非顺逆之治,文理灿然而厚,知广大有而博,惟人道可以参天。在董仲舒看来,天就是仁的化身。天覆育万物,既化生,又养成,"事功无已,终而复始",这一切都是为着奉养人类的。所以说"天,仁也。"而人的仁美之行,就取仁于天而仁。这就是他在《为人者天》篇中所说:"人之血气,化天志而仁。"在人身上流动着的血气,是化天志而来,并具有极高的仁德。上面所引那段话的后半段文字所说:"受命天之尊","父子兄弟之亲","忠信慈惠之心","礼义廉让之行","是非顺逆之治",等等,就正是他所说"取仁于天而仁"及"人道可以参天"的具体内容或表现。
何谓"仁"?董仲舒显然是在继承孔、盂对仁的"爱人"规定基础上,再加上他从天化生、养成万物以"奉人"而体会出天之仁民的思想,而提出了"恻怛爱人"的观点:何谓人?仁者恻怛爱人,谨翕不争,好恶敦伦,无伤恶之心,无隐忌之志,无嫉妒之气,无感愁之欲,无险诫之事,无辟违之行。故其心舒,其志平,其气和,其欲节,其事易,其行道,故能平易和理而无事也。如此者谓之仁。所谓"恻怛爱人",即同情、哀怜和爱护人。按照"恻怛爱人"的涵义,在待人或与人交往中,便有了他所说"谨自不争,好恶敦伦,无伤恶之心??"的仁德。正是据此,他提出了"仁者,爱人之名也","仁之法,在爱人"②。在这里,他一方面强调了爱人的仁行,另一方面也注意了爱人之仁心。他把孔孟仁德的行、意两个方面同时集于了自身。
不过,对下面这段话很值得注意:仁者,爱人之名也。酅、传无大之之辞自为追,则善其所恤远也。兵已加焉,乃往救之,则弗美。未致豫备之,则美之。善其救害之先也。夫救早而先之,则害无由起,而天下无害矣。然则观物之动,而先觉其萌,绝乱塞害干将然而未行之时,《春秋》之志也,其明至矣。非尧舜之智,知礼之本,孰能当此。故救害而先之,明也。公之所恤远,如《春秋》美之。详其美恤远之意,则天地之间然后快其仁矣。非三王之德,选贤之精,孰能如此。是以知明先,以仁厚远。远而愈贤,近而愈不肖者爱也。故王者爱及四夷,霸者爱及诸侯,安者爱及封内,危者爱及旁侧,亡者爱及独身。??《春秋》不言伐梁者,而言梁亡,盖爱独及其自身也。仁者爱人,就在于"善其所恤远"。这包括两① 《孟子·尽心》。
② 《孟子·尽心》。
③ 《春秋繁露·王道通三》。
① 《春秋繁露·必仁且智》。
② 《春秋繁露·仁义法》。
① 《春秋繁露·仁义法》。
个方面的意思:第一,救害必须"早而先之",使"害无由而起"。例如,"兵已加焉",再往救,则不能算美,如能"观物之动,而先觉其萌,绝乱塞害干将然而未行之时",那才能算"美之"的。但这"非尧舜之智,知礼之本",是不能当此的。这就叫"知明先"。第二,"以仁厚远"。这是说仁爱愈远则愈贤,愈近则愈不肖。譬如作为王者,他的仁就要爱及四夷;霸者之仁仅次于王者,所爱及于诸侯;以下安者、危者之仁所爱更近,一为封内,一为旁侧;最差的是亡者之仁,他只爱其自身。
我之所以说上面那段引文很值得注意,主要就在于其所谓仁者"善其所恤远",特别是"以仁厚远",从表面看似是孔、孟仁德的以己推人和由近及远思想的发挥或推衍,但若细加分析却是相反,包含了对孔、孟这种仁德思想的否定。这是以往人们所未加注意的。这可以从以下三点得到证明:第一,把这段话与孔、孟之仁加以对照即可看到,孔、孟之仁首先是爱自身和爱亲,然后才将爱己、爱亲之爱向外推开去,这样就把爱己、爱亲规定为仁德的核心内容。而董仲舒则相反说,仁者爱人"善其所恤远"或"以仁厚远",因此,爱愈远愈贤,愈近则愈不肖,所以只有爱及四夷者才能为王,爱及诸侯者则只能力霸,而仅爱及旁侧者危,仅爱独身者亡。这实际上就把爱己、爱亲这一孔、孟之仁的核心否定了。
第二,董仲舒在《仁义法》篇中还明确提出:"仁之法,在爱人,不在爱我"。"人不被其爱,虽厚自爱,不予为仁。"这显然就直接否定了爱已这个孔、孟之仁的核心,把"爱人"解作了爱别人,即把爱自身从"仁"中剔除了出去。为此他还举了一个春秋时期的例子:昔者晋灵公杀膳宰以淑饮食,弹大夫以娱其意,非不厚自爱也。然而不得力淑人者,不爱人也。质于爱民,以下至于乌兽昆虫莫不爱。不爱奚足为仁?①这里所讲晋灵公的两个故事,见于《春秋公羊传》"宣公六年"。所谓"杀膳宰以淑饮食"说的是晋灵公嘴馋,不等熊掌煮熟就要吃,因咬不动,反而用斗把膳宰(做饭的头目)打杀,并把尸体肢解,令人弃之的故事。所谓"弹大夫以娱其意",则是说晋灵公为了取乐,竟然在大臣来朝之时,令人用弹子弹朝臣,朝臣为避弹丸,只好东奔西逃,晋灵公则站在台上观看以取乐。董仲舒用这两个例子来说明,晋灵公"非不厚自爱也",但这却不能说是爱人,当然也就不能称做"仁"。他所谓"不爱奚足为仁",就是正面明确地对孔、孟以爱己为核心的仁德的否定。
第三,董仲舒在《五行相胜》篇中还直接否定了亲亲原则。
太公封于齐,问焉以治国之要,营荡(齐司寇)对曰:"任仁义而已。"太公曰:"任仁义奈何?"营荡对曰:"仁者爱人,义者尊老"。太公曰:"爱人尊老奈何?"营荡对曰:"爱人者,有子不食其力;尊老者,妻长而夫拜之。"太公曰:"寡人欲以仁义治齐,今子以仁义乱齐,寡人立而诛之,以定齐国。"此太公诛营荡事,未见于史籍。此事真实与否,不关重要。关键是营荡所说仁义,爱人是有子不食其力,尊老是尊年长之妻,这里的"仁"显然还是以"亲亲"为原则的。太公将营荡立而诛之,以定齐国,由此表明了太公对亲亲原则之仁的否定。
当然不能由此得出董仲舒主张爱无差等的思想,更不是主张废除等级制。在《观德》篇中讲到官位的排列时,他主张"皆以德序",以此来取代"亲亲"原则。但也并非绝对不讲亲亲,而是主张"德等也,则先亲亲"。
不过这里的最高原则是德,先德而后亲,甚至"唯德是亲"。这就同亲亲原则按照血缘宗法关系由近而远有了原则的区别。孟子的"急亲贤",虽然在亲亲原则下加上了亲贤,对于单纯讲亲亲是一个进步,但他还是以亲亲为最高原则。而董仲舒提出的"皆以德序",便否定了"亲亲"的第一原则,而把德提到了第一原则,即把仁德的高下作为排序的标准。这一点在讲到礼时再详述。
"义"列于仁之次,接着讲义。
孔子讲义经常与仁同义。义即宜,适宜、应当、合理等意。孔子认为,人应按义行事。"义即当然的准则,而此当然准则之内容为何?实即是仁。仁便是人生之最高的当然准则。依义而行,实即是依仁而行。所以,在孔子,仁与义不是并立的二德,而只是一事。"①孔子所说:"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②"上好义,则民莫敢不服",③"君子之仕也,行其义也",④等等,其中之"义",即与仁基本同义。至孟子,仁与义才有了分别,且仁与义并称,对它们各自的内涵亦作了明确的规定。例如他说:"仁,人心也,义,人路也";⑤"仁,人之安宅也;义,人之正路也"。⑥这就是说,仁,是讲的人心问题,即人存心如何;而义,则是说的人的行为问题,即人的行为准则如何。
董仲舒的义,是在区分仁、义的过程中,通过与仁内涵的对比而得到阐述的。这可以说是在孟子区分仁、义的基础上,对仁、义内涵不同的进一步阐述。当然,我这里只是就"区分"本身说的,不是指区分的具体内容。从内容来说,孟子显然是从存心和行为来区分仁与义的,而董仲舒则不同,他是从人与我、往与来、远与近、爱人与正我等不同的涵义来区分的。他的这个思想主要是在《仁义法》篇中阐述的。例如董仲舒说:《春秋》之所治,人与我也。所以治人与我者,仁与义也。以仁安人,以义正我,故仁之为言人也,义之为言我也,言名以别矣。??是故《春秋》为仁义法。仁之法,在爱人,不在爱我。义之法,在正我,不在正人。我不自正,虽能正人,弗与为义;人不被其爱,虽厚自爱,不予为仁。??仁者,爱人之名也。??义云者,非谓正人,谓正我。虽有乱世在上,莫不欲正义。奚谓义???义者,谓宜在我者。宜在我者,而后可以称义。故言义者,合我与宜以为一言。??是义与仁殊。仁谓往,义谓来;仁大远,义大近。爱在人,谓之仁。义在我,谓之义。仁主人,义主我也。故日:仁者人也,义者我也,此之谓也。??以仁治人,义治我,躬自厚而薄责于外,此之谓也。且论已见之,而人不察,曰君子攻其恶,不攻人之恶,非仁之宽与?自攻其恶,非义之全与?此之谓仁造人,义造我,何以异乎?故自称其恶谓之情,称人之恶谓之贼;求诸己谓之厚,求诸人谓之薄;自责以备谓之明,责人以备谓之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