妓女办法》;而《台湾省管理妓女办法》,又被“诱骗”于公娼制度;而公娼制度,又被
“贩卖”于私娼和老鸨子龟儿子。最后结论是:我们的聪明的法令设计者、能干的治安维护
者、勤快的舆论传声者,集体在老鸨、龟公、保镶、大茶壶面前吃了一次大败仗——我们不
能不惭愧!(《李敖全集》第二册,《公娼的黑暗》)
妇职所怪梦
如今,从严家淦在一九五六立法要求“二年内全部取缔完竣”以后,九年过去了,十九
年过去了,二十六年也过去了,严家涂从“省主席”变成“行政院长”了,从“行政院长”
变成台湾的副总统、总统、前总统了,可是,我们的废娼效果呢?我们的“二年内取缔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