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汉未文人五言诗最大的艺术特色是抒情性,表现的内容复杂,感伤的色彩最浓。其中游子思妇类诗作,抒情的成分最具艺术感染力。
第三,建安其后的魏乐府诗,其实是既不采诗,也很少入乐的,率为文人制作,以五言居多,且"借古题写时事",改变了汉乐府"缘事而发"的传统。这一变化直接受到汉末文人诗风的影响,以抒情为主。即便是写到孤妾逐妇的不幸生活,其中也常常有自寓伤感的成分,例如曹植入魏后的一些作品就是如此。
傅玄的乐府诗创作,正是在上述背景下进行的。我们说,他的文学思想既有"宗经"的一面,又有"通变"的一面,这恰巧可以用来解释他的乐府诗的特点。叙事、抒情,兼有汉乐府与汉魏文人诗作的成分;杂言诗数量多,间有五言及六、七言等,这也呈现着一种兼容并蓄的状态;既有摸拟之作,又有古题新意、自制乐府的作品,同样是传统与新变融汇的格调。至于"善言儿女"之作,也完全是时代创作倾向的影响所致。由于傅玄"解钟律",他规摹汉乐府的努力更为自觉。张溥发现了傅玄这类作品有"汉古词"的遗韵,却没有从这一角度理解"善言儿女"的奥秘,可谓未达一间。
傅玄的《秦女休行》,作为一篇长篇叙事诗,在汉魏六朝乐府诗坛上占有重要地位。明人胡应麟《诗薮》称:"五言之赡,极干《焦仲卿妻》;杂言之赡,极于《木兰》。"他认为,出现于汉未建安年中的《孔雀东南飞》与后来北朝时的《木兰诗》,可谓前后辉映的"双壁"。这没有什么疑问。不过,如果不拘泥于"五言"、"杂言"之分,而从表现内容上来着眼,那么《秦女休行》亦可与之合而称为三杰。《孔雀东南飞》叙殉情,《秦女休行》叙复仇,《木兰诗》叙从军,都在反映"儿女"之情上有独特的地方。这三首诗都是根据民间传说,经过文人加工后的作品,篇末均附加劝戒评论之词。"庞娥亲"这位刚烈女子,反抗性格要比刘兰芝更鲜明;她在选择自己的行事方式时,不让须眉,表现得丝毫不比木兰逊色。在篇制上,《秦女休行》有230 余字,虽与《孔雀东南飞》(1700 余字)相比要短,却与《木兰诗》(300 余字)相接近;五言为主,六、七、八、九言间而有之,这与《木兰诗》也近似。可以说,《秦女休行》上承《孔雀东南飞》表现女子反抗性的选材范围,又增添了"烈义"的新成分,下启《木兰诗》表现女子英雄气概的浪漫主义手法与夹叙来议的特点。
傅玄"善言儿女"的乐府诗作中,对思妇、怨妇的情态与内心世界,作了深入细腻的刻画。其中寄托着作者深切的同情,是对现实社会问题严肃的反映。如果把这种选材及其表现内容误以为近乎南朝清商曲的格调,以为不过是热衷于摹写男女相悦或女性美之类,那是不符合实际的。傅玄《苦相篇》之所以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就在于它集中反映出男女不平等的社会环境中女子一生的凄苦命运,因此今天读来仍使人受震撼!显然,"善言儿女"之义未必就一定与作者刚直性格相冲突,倒是他这一性格的生动体现。所谓"善言儿女",既可能得情之正,又可能伤于轻艳。男女相悦、夫妇思念,这正是文学作品中重情的表现,典雅的诗三百篇,诡奇的楚辞,缘事的民歌,入乐的乐府诗,都少不了这方面的内容。只要创作态度是严肃的,表现的内容是健康的,"善言儿女"并不错。而且,就傅玄乐府诗来讲,"善言儿女"是一方面,他还注意反映社会动乱、表现个人情志,写得也是较成功的。因此,傅玄乐府诗创作中"善言儿女"的倾向,与他的文学思想不矛盾,与他的性格也不冲突,与西晋时期出现的艳情之作毫无共同之处。在汉乐府、建安诗与西晋诗之间,傅玄的创作主要呈现着承前的状态,他的拟写之作虽不成功,但仍然可以显示其创作倾向的性质。如果从启后的角度立论,或者干脆置于西晋诗风下讨论,那么"善言儿女"很容易让人产生误解,轻则言其"怀情""好色",重则斥其轻艳浮靡,至于到底是不是真是那么回事,有时就顾不得认真计较了。
结束语傅玄是魏晋之际的一位思想家、文学家。他的成就主要是在入晋以前取得的。
作为思想家,傅玄的主要建树是在政论和伦理道德方面。《傅子》一书多方面多角度地反映了他对历史和现实的思考,涉及的问题比较广泛。其中内篇集中于"经纶政体",是一部政论著作,而不是哲学著作。它的理论体系,既本着荀子学说中援法入儒的精神,又吸收融合先秦其他诸子与汉魏思想家、政论家提出的积极主张,以儒为主,兼综各家,显示出"杂家"的特点。它的现实意义,是以君主专制为出发点,针对曹魏后期司马氏执政而不能顺利实现禅代篡立的政治斗争形势,提出并论证了一系列关于安邦治国的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核心是为司马氏谋求"君人南面之术"的,具有直接为现实服务的功利意义。它的思想价值,在于围绕着君主如何统臣御民这个中心,主张为君要以德正身,息欲止欲,有为而治;为政要以礼教为本,举贤任能,安民利民。特别强调:重视法治,既不可任法,又不能释法;君主用人,应当重直臣识奸佞、验实效斥言饰。这些主张和观点体现出唯物主义的进步意义,同时也带有针砭时弊,并从政治上反对玄学思潮的倾向。入晋之初,傅玄上疏陈事,仍然坚持自己的看法。
傅玄对伦理道德的提倡,是不遗余力的。他不仅是位政论家,还是位伦理学家。伦理道德具有约束个人言行、处理好人际关系、规范个人与社会的关系等准则性质,它是民族的、历史的、阶级的乃至集团派别的概念,因而不同学派之间的对立分歧,又是社会变革、哲学思想发展变化的产物。傅玄的伦理道德观,吸收先秦儒、墨、法三家之长,继承秦汉之际荀子学派特别是《礼记》中的思想和两汉学者的某些观点,服务于他的政论主张。在道德原则上,他拥护等级制度,主张实行礼治、推行教化与重爵禄兴利的功利主义相结合;在人性论上,他提出"水性说",认为善恶相因,人性是后天形成的,而且是可以转化的;在个人行为上,他坚持效果论,斥言饰虚伪,重实效事功,并强调要识别奸佞;在社会道德上,他力倡尊儒贵学,加强德治,不排除法治,赏罚并用,通儒达道;在修养方法上,他重视社会教化的力量与个人学习、实践相辅而行的作用,并指出君主要止欲息欲,以德正己,以信待臣,以兴利天下御民,才能"上下相奉,人怀义心";在社会秩序上,他反复强调以礼教兴天下,形成"道化隆于上,清议行于下"的良好风气。以上这些内容,在《傅子》内篇里有集中反映,在有关礼制方面的议论文字以及铭赞类作品里也时有涉及。在魏晋之世,傅玄积极主张加强伦理道德的建设,意义是不同寻常的。除了为司马氏政权服务的性质外,他的这些主张还具有拯救被道家消极落后的伦理道德影响下的社会风尚的时代意义。也就是说,反对玄学思潮下排斥道德约束的"虚无放诞之论",在傅玄思想里是明确的。
《傅子》中、外篇,是评论"三史得失"和撰写《魏书》底本的内容。
从现存文字来看,其中有关对历史人物、事件、典籍以及制度方面的评价、辨证或者补充,史料意义与学术价值都非常珍贵。
作为文学家,傅玄的主要成就是在乐府诗的创作上,最有价值的部分是入晋以前写下的叙事抒情的诗作。他的文学思想,既有"宗经"守旧的一面,又有"通变"趋新的一面。在创作中,他特别重视以妇女婚姻、爱情生活为题材,反映她们的命运与情感,表现她们反抗斗争的性格;同时继承汉末建安以来的传统,反映社会现实,抒写个人情志,此类作品也占有一定比重,在表现形式上,他作了有益的尝试,杂言、骚体诗更有特色,短诗写得较成功。在风格上,清峻质朴,显示出汉魏本色。
不可否认的是,傅玄的理论与创作都存在着一些不足或缺憾。他在政治上坚定地站在司马氏一边,对司马氏篡政过程中的残暴手段与野蛮行径,缺乏清醒的认识,更没有加以揭露与抨击;在理论上过分强调感性认识的重要性,忽视理性认识的价值,特别是对玄学抱着一种强烈的抵触反感态度,无视其中闪烁的思辨光芒,看不到它在思想史上显示出的个性解放的进步意义,而是主张固守经学传统,提倡尊儒贵学,以抵制并扭转玄学思潮,从哲学意义上审视,其理论不免带有落后于时代的因素。在匡时救世的建议里,有的行不通,有的不可行。例如他要求君主清心寡欲,建议冗官务农亲耕等等,完全不切实际。另外,还有的是传统落后的东西,例如他热衷于恢复礼乐之制,一再宣扬夷夏之分(《贵教》篇与泰始五年上疏中第五事及此),说明他受到正统礼治思想的影响与束缚。至于他的文学思想及其创作,"宗经"的指导思想限制了他的创作成就,拟古的倾向削弱了他的诗歌的思想意义和艺术价值;五言诗写得不够出色,语言上总的讲尚嫌质涩。
从傅玄的身世与经历来看,他入晋前后境遇、地位的变化,对他的思想产生了相应的影响。傅氏一族,自傅玄祖上起,就因郡境失上、寄治他乡,使得族人流寓失本,势单力孤。其祖傅燮于汉末有功不封,殉节兵乱;其父傅斡权变机敏,死得太早。傅玄出生不久,即成孤儿。他勤奋好学,孤贫中成才,以博学赢得时誉;入仕后遭受何晏等人的打击迫害,处于逆境。高平陵之变,给傅玄的政治前途带来希望;追随司马昭南北征战,坚定了他的政治立场;入晋后的高官厚禄与显要地位,大大影响了他作为思想家与文学家的成就。他在文学方面的成就主要在正始前后取得,他在政论方面的建树是在入晋之前、之初提出,这既是时世造就的,也深深地打上了傅玄个人的烙印,对他来讲,又是必然的。
因此,我们认为,傅玄在中国思想史上的意义,就在于说明:司马氏在篡取曹魏政权的斗争中,不但占据政治、军事上的优势,而且在思想领域也有代言人;不能以为整个士人集团中有思想的人物都站在这个政权的对立面,也不能以为玄学思潮流行的情况下,传统儒学就没有相当的市场。傅玄在中国文学史上的意义,在于提醒人们注意:魏晋之际文学创作演变的过程中,还有傅玄这样一位作家不应该受到忽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