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敏锐地意识到她是来找谁的,当时天色尚亮,花园有不少散步的大人和扎成一堆聊天的规矩的本院姑娘,大家都明白她是来找谁的。
我目不斜视地和她擦肩而过,头也不回地拐入我家住的那排原来是下人住的平房。可能是腼腆的天性,或是从小就善于习惯于在执有坚定道德观的大人面前作伪,我一向能很好地掩饰自己的兴趣所在,愈是众目睽睽愈是若无其事。时至今日,这已经成了一种顽固的本能,常常使人误认为我很冷漠或城府颇深。
回到家里,室内已经暗下来,我躺在床上看一本已经翻得很破的《青春之歌》。这本书在当时被私下认为适合年轻人阅读,书中讲述的一个资产阶级少女成为革命者的故事,在人们的疯狂尚未达到歇斯底里的程度之前,曾被认为是一种真实和必然。类似的书还有《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牛虻》。我不讳言,书中革命者的无畏和勇气曾使我激动不已心驰神往,虽然保尔·科察金和亚瑟没有亲手打死成排成连的敌人使我觉得他们还不够传奇,但我最初的革命浪漫主义和对危险、动荡生涯的向往,确是因他们而激发。而其中最使我着迷和醉心的是这些革命者和资产阶级妇女的恋爱片断。当保尔最终失去冬妮娅的时候我为他深深地遗憾,而冬妮娅和她的资产阶级丈夫再次出现时,我有一种撕心裂肺的痛楚,那时我就试图在革命和爱情之间寻找两全之策。
当我第二遍看《青春之歌》、《苦菜花》这些小说时,那些书中涉及性爱的张页犹如扑克牌中的王牌,都被翻得格外旧。
父亲进来视察时,我已经睡了。当他放心地回房后,我便重新穿上衣服,打开窗户,跳到了外面潮湿柔软的土地上。
天已经完全黑了,那时的天空还未受到严重的污染,比现在透明度好,月光更有穿透力,星星也比如今繁密、璀璨。
我沿着一扇扇窗前的杨树林走。银光闪闪的杨树叶在我头顶倾泻小雨般地沙沙响,透出蒙蒙灯光的窗内人语呢喃,脚下长满青苔的土地踩上去滑溜溜的,我的脚步悄无声息。前面大殿的屋脊上,一只黑猫蹑手蹑脚地走过。
我穿过一个个跨院、夹道、小广场和花园,路过八角香楼时,从装着铁栅栏亮着灯的地下室窗户看到我们院最漂亮的女孩子和卫生所的女兵在打乒乓球。
我来到后院墙杂草丛生的废弃游泳池边,远远看到黑黝黝的假山上,中间的那个亭子里有几颗晃动的忽明忽暗的烟头。
果然,他们都在这里,那个狐狸脸的女孩坐在高洋身边笑吟吟地从容应付他们厚着脸皮开的玩笑,她手里也拿着一根烟。
他们为我和那个女孩做了介绍,她的名字叫于北蓓,外交部的。关于这一点,在当时是至关重要的,我们是不和没身份的人打交道的。我记得当时我们曾认识了一个既英俊又潇洒的小伙子,他号称是“北炮”的,后来被人揭发,他父母其实是北京灯泡厂的,从此他就消失了。
于北蓓比我们中的哪一个都大,当时十八岁,应该算大姑娘了,可智力水平并不比一个十五、六岁的男孩子更高。
她比我们要有些阅历,称呼起我们来一口一个“小孩”,提到不在场的人,也总说“那小孩那小孩”的。
她对我说话很随便,态度很亲热,一见我就和我开玩笑,说我长得很乖像个女孩儿。这使我又喜欢又窘,一向伶牙俐齿当时却喃喃地不知说什么好,脸也一定红了。除了哥们儿,从来还没一个人这么亲昵地对待我,更别说是个姑娘了,她那种满不在乎、随随便便的态度一下就把我迷住了。
因为只有她一个女的,所有人都和她开玩笑,但当时没一个人敢说过于猥亵的话。
大家问她愿意跟我们中谁,她觉得我们中哪个更漂亮。当时奶油小生还不是贬义词,很受少女青睐,而我们这些人都属于漂亮、健康的男孩子,后来我再也没交过这么一致漂亮的男朋友。她胡乱指,甚至还指了我。虽然是戏言,可我心里还是美滋滋的,宽容地把她列入可以配得上我的那一档。她向一边挤挤,挪出一个空位,招手叫我坐到她身边,这在她并非有意引诱和挑逗,仅仅是为了使玩笑更具有一种逼真的效果,令气氛更加活跃。
我坐了过去,充满自豪。她用一手搂住我的脖子,令我立刻透不过气来,这时我发现她原来就是和高洋勾肩搭背坐在一起。
我们搂抱着坐在黑暗中说话、抽烟。大家聊起近日在全城各处发生的斗殴,谁被叉了,谁被剁了,谁不仗义,而谁又在斗殴中威风八面,奋勇无敌。这些话题是我们永远感兴趣的,那些称霸一方的豪强好汉则是我们私下敬慕和畏服的,如同人们现在崇拜那些流行歌星。我们全体最大的梦想就是有朝一日剁了声名最显赫的强人取而代之。
说完好汉说侠女,谁最近又转入谁的手中“带”着,哪次有名的斗殴其实是哪个女的引起和召集的,后来又开始聊起本市哪个大院的女孩漂亮多情,哪条街上时常会出现一个绝佳少女而且目前不属于任何人。这时,高晋提到了米兰的名字,她显然是于北蓓的女友,他们见过她。高晋请求于北蓓下次把她带来“认识一下”。
于北蓓笑着说你要看上她,自己去“拍”呀,你不是号称全市没有你“拍”不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