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府施以压力——这个政府目前只有海外舆论的压力,可以稍对它的爱面子心理有点警惕
作用。除此之外,实无他法。这个方法对救雷震等人无效,因雷震已使他们“咬牙切齿”,
所以只有不要脸,不买海外的账;但这个方法对救柏杨却可能有效,因为柏杨只不过使他们
“疾首蹙頞”而已,所以他们可能还肯为了爱面子而放开血手一下。公开信方法即使无效,
也可收“暴其恶”的效果,同时可使柏杨不做无名英雄,也是给他一种安慰。
三月十六号The New York Times星期日版第七页,有专栏论“文星事件”,也论到我
被迫害等事,先生便中不妨参考。我的意思是柏杨事件当向海外报章揭出真相,使做恶者至
少知道休想再认为可做恶而无人知-我觉得这是海外知识人至少该联合起来做的一件事。
设想每在国民党政府做恶一次或有一次违背自由民主的记录的时候,海外知识界就联名
发表一次宣示,这该是起码可行的事,也是起码对在苦难中国人的一点声援。不要沉默抗
议,也不要写信求情,沉默和求情对这个政权是无效的,也是软弱的。我们要使做恶者知
道:只要他们不厌于做恶,海外知识人就不倦于揭发,形成这么一个习惯或“连锁反应”并
使他们知道,日子久了,应该就有效果了!
柏杨事件,纯是冤狱。柏杨并非“殉道式”人物,也绝非“敢”讽刺他们父子的人物,
而竟阴错阳差,被比照“犯上作乱”者处理,硬逼他做英雄,这真是这小岛上的大怪事!
咳,观汉先生,我们知心的朋友,您以为如何……
孙观汉在收到我的信后,曾在七月七日有信回我,这封信当时我未能看到,而是八年以
后-我出狱后-才看到的,原来他竟反其道行之,仍旧向当政者求情,“求求你释放柏杨先
生”,结果证明无效。五年以后,一九七三年六月,孙观汉在香港发表《李敖谈柏杨的冤
狱》,公开了我给他的秘件和他的回信,他公开表示了他营救方向的错误。他说直到一九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