⑹刘孝标注引王隐《晋书》:魏末阮籍嗜酒荒放,露头散发,裸袒箕踞。其后贵游子
弟,阮瞻王澄谢鲲胡毋辅之徒,皆祖述于籍,谓得大道之本,故去中帻、脱衣服、露丑恶、
同禽兽。甚者名之谓“通”,次者名之谓“达”。
⑺从一些旧日文献里,可以知道裸体辱人的事实:试看《孟子》公孙丑上:“尔为尔,
我为我,虽袒裼裸裎于我侧.尔焉能浼我哉?”又如《列女传》贤明传:“彼虽裸裎,安能
污我?”这些话都可以反证暴露肉体可以达到羞辱人的目的。
⑻《易经》系辞下:“黄帝尧舜,垂衣裳而天下治。”
⑼《史记》孝文纪:“所幸慎夫人,令衣不得曳地,筛帐不得文绣。”《汉书》文帝纪
赞:“所韦慎夫人,衣不曳地。”“晋书”苻坚载记:“坚后宫悉去罗纨,衣不曳地。”
⑽《礼记》王制。并参看《晋书》武帝纪“帝以奇技异服,典礼所禁,焚之于殿前”的
话。
⑾这一部分史料,请看陶希圣的《中国社会现象拾零》(二十一年上海新生命书局版)
页三三九一三四二。
⑿见十三年的《妇女周报》或《妇女杂志》。
⒀这是李鸿章的话。
⒁在这篇文章里,我并没有兴趣提倡“裸体主义”(nudism),我只是指出肉体暴露一
件事并不是什么不得了的事,更不必用礼教的眼睛来大惊小怪。一个钢琴家,可以表现他的
指法;一个运动家,可以表现他的体魄;一个美人,为什么不能表现她的肉体?肉体本身并
不是什么神秘或肮脏的东西,它在勃朗宁的诗中是“愉快”(pleas-ant)的象征,是可以
给灵魂做”玫瑰网眼”(rose-mesh的,一个以“精神文明”自豪的民族,岂可以随便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