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不久就发现很难相处,当时没有条件生活在一起,大约每周见面一次,即便如此,她也经常为一些琐事动手打我,甚至用燃着的香烟按在我的臂上,用杯中开水泼我的脸。
我对夫妻生活完全没有经验,很难想像一个青年女子能这样对待一个同志。但限于地下环境,怕影响工作,不好声张(事后才了解到可能是遗传,她父亲就是这样一个性情暴戾、如此对待她母亲的人)。至一九五五年,两人关系已经破裂,双方都有意离婚,但因许多工作关系纠缠在一起,拖了下来。直到一九五五年审干,外地来人外调白帆与另一个人的关系,才知道一九四六年我在异地工作之时,白帆与该人短期同居,所以一九四七年白帆生下的男孩不是我的儿子。
中国长期处于封建社会,解放后虽说情况有变,但意识形态的转变是长期工作,社会对这类问题还存在着偏见,特别是妇女,几千年来为此不知死了多少人。作为一个马克思主义者,我应正确对待这个问题,这件事势必影响孩子的一生,似后还会影响他的婚姻和后代,所以除白帆所属组织和我本人,从未向他人提及此事。但不能否认这件事加深了我们的矛盾,感情巳近破裂,使我的病情不断恶化。在此期间,白帆同志仍经常为一些小事打闹。例如有次吃饭时,她为一件小事打我的头,我不得不用手臂护着头离开饭桌。我们的女儿在旁冷官冷语地说:爸爸抱头鼠窜而逃。几十年来她动手打我我从未还手,也,从未声张。对妇女动手总是不好,对邻居和家属影响也不好。在我心脏病日益加重的情况下,白帆同志六个耳光将我打成大面积的心肌梗塞。住院期间,仍多次到医院吵闹,我因病重经常昏睡,她说我不睁眼接待她,竟然用手来抠我的眼睛。
出院在家养病期间,白帆同志继续为一些无意义的小事无理取闹。有一天我因故外出,囚房中有六中全会文件,需要锁上自己的房门,她借口要到我房中拿东西,大吵大闹,我只得不锁门而去。后发现重要文件丢失,心急如焚,她不但不把文件还我,还破口大骂,完全不顾可能造成我突然死亡的可能,凶暴、残忍的态度,使我十分寒心。急性心肌梗塞病人出院,医院要求“家属应密切配合,避免引起患者情绪波动的各种因素,因情绪波动能引起冠状动脉痉挛,加重心肌供血不足,甚至使病人突然死亡”,这个情况她是知道的,但仍不顾我病情恶化的可能性,继续用恶劣的态度对待我。
作为一个共产党员,应以党的事业为重,家庭问题到底次要,但现在已严重影响身体,使我不能继续革命工作。经再三考虑,不如彻底解决,还可为革命工作几年,向法院提出申请离婚。
希望您能关心一下这件事,使其能按国家法律合理解决,我也能早日摆脱纠纷,再为党工作二三年。敬礼!
胡秉宸
胡秉宸能到中央某领导那里去为白帆平反吗?
同样,吴为从白帆那里继承胡秉宸的同时,也全盘继承了胡秉宸为女人制造苦楚、折磨女人的技能。
从胡秉宸穿的那件毛衣来看就不是好兆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