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阵噼里啪啦的鞭炮声在胡同口响起,有人家起程了。接着,接二连三地响起了鞭炮,鞭炮声和汽车喇叭声响成一片,一辆辆的大卡车满载着一家两家、十家百家的家什,离开普店街,驶向新的居住地。
一阵尖利的叫声从胡同口传来,那叫声很惨,像是女人的声音:“出事了……”
万老头慌慌忙忙地跑出胡同。
一群人围成了圈儿。圈里有人说:“这孩子爬汽车玩,汽车猛地一开,把孩子摔晕了。”
万老头挤不上前。
张义兰搀着杨元珍从胡同口跑出来。她不顾一切地挤进人群,一见躺在地上的孩子,嗓子变了音。
“小蒙蒙!……”
第 十 五 章
高婕回来了,拖着疲惫的身体和一颗破碎的心。
她走出火车站。一个多月的时间,她几乎把这儿忘记了,而现在,她的记忆在慢慢复苏,仿佛从一场梦中醒来,她又回到了生活的现实中。
她提着一只小皮箱,缓缓地随着人流走到人流的分流处。她四处张望,想叫一辆出租车回家,她实在无力拖着这皮箱去挤公共汽车,虽然它并不重。那只沉重的皮箱,在火车开动的时候,她把它扔还给他了。他猝不及防,皮箱砸到他脸上,他倒了,眼镜落到地上,镜片开出一朵玻璃花,鼻子流了血,极狼狈地仰在地上,惶惑而羞怒地看着其实已经变得模糊不清的她。她有了那么瞬间的快意,觉得发泄出一口腹腔淤积的闷气。那血多少抵偿了一部分她为他流过的,在人们眼中视为最贞洁的血。她看到站台上,不少人都围了过来,形成一个囚笼,把他圈在中央,像观赏一个动物。又是一丝瞬间的快意。这可怜的一丝快意,对她却是如此珍贵和稀有。一个多月,她从他身上仅仅得到了这么一点微薄、短暂,又并非甜蜜的快意。人们会认出他的,一个大名鼎鼎的歌唱家,被他遗弃的女人打翻在地。让这丑闻传播吧。他不是想摘取音乐界的王冠吗?他不是舍不得丢弃那个在美国有个洋爹的婆娘吗?他不是敢随意戏弄她的感情吗?好,试试看吧。她把受的屈辱化为报复,使她在那一刻自我感觉成为了 一只雄性的猛兽。
然而,现在,她却只感到浑身无力。脑子里、眼睛里一片空白。坐进出租汽车,惟一的愿望是快到家,好一睡不醒。
汽车驶过繁华的闹市区,驶过高大耸立着的“东芝”公司和“柯尼卡”的彩色巨型广告牌,驶过她天天上下班经过的街道。这一切唤起她一股亲切的情愫,包括那些过去令她反胃讨厌的“入侵”广告牌。为什么自己要自寻烦恼,破坏这宁静、安逸的生活?她有一个尊贵的家庭;她有自己最理想的职业。她的生活本不该和羞辱联系在一起。或许正是这种优越感造成的空虚,使她一时昏了头。她的眼睛潮湿了,虽然在他面前,她没有掉过一滴泪。
汽车驶过歌舞剧团的门口。她不敢看那绿色的大门。她怕别人看见她。她刚刚知道什么叫“怕”,她曾经毫无顾忌:批评会、警告、记过、列入编外,她都不在乎。而现在,她怕,怕这些,怕孤独。
“司机同志,为什么要绕到这儿来,应该直行。”她发现司机拐了个不应拐的弯儿。
“前面正在修环线,不通。”司机通过头上方的镜子睨了一眼坐在后面的漂亮姑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