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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矫违》
  24.《假言》
  卷一:
  ( 篇名全同严本,但文字取舍有异。下面不再列篇名,异文另详。)
  比对三本,通过上表,我们可发现:第一,三本收录范围之广,辑怯内容(或条目)之博,是比较接近的,亦为《四库全书》所收远远不能企及;第二,三本同时注意到《群书治要》的重要地位,井以之与《永乐大典》所收互勘,使得文字有所增,篇名有所依,异文有所取,这一优势比之《囫库全书》本,是显而易见的;第三,方氏、严氏、叶氏三人,在各自的辑录本里,对所取材料均作了技术上的处理,或加注语,或用按语,说明了理由。总之,这三种《傅子》辑录本的先后出现,标志着今可见《傅子》中散见各处的文字汇集为全本,接近于网罗殆尽。
  不过,相比之下,叶德辉辑本更显优势。叶本当然远胜方本,这很好辨识;即便是严本,也与叶本有较大差距。兹分述于下。
  第一,叶本卷一互校去取,最为得当。叶氏《傅子·叙》称:余读唐人《群书治要》所载《傅子》,考其篇次虽分二十七段,以文义相连缀,实只二十二篇。①知宋以来所存二十三篇,并不能溢出《治要》以外也。
  以《大典》本校《治要》,《治要》少《官人》及《镜总叙》二篇。初疑明人所见之书,不应多于唐宋;及读《初学记·镜部·总叙》引《韩(非)子》文②,乃知《大典》误以《韩子》为《傅子》,并误以"总叙"为篇名。又读宋本《意林》引《官人》篇语③,知《大典》即从此钞撮而出??叶氏对《崇文总目》所出《傅于》23 篇之数,作出了判断;他由此追索,又发现了《永乐大典》增出的《官人》、《镜总叙》不在23 篇之内,而是各有所出。①毫无疑问,叶氏判断远较方氏乱增篇目为优;其发现又纠正了方氏、严氏之失。这些当然更是《四库全书》本无可比拟的。
  第二,叶本卷二、卷三所收秩文,选用原始版本,不仅辑佚有增,而且订讹有功。他所用原本《北堂书钞》、宋本《意林》,均显示出远较易见后刻版本的特殊意义来。这也是方本、严本相形见继之所在。比如,他以原本《北堂书钞》辑肤,所得比方本要多得多,也比严本有较多增入。再比如,他以宋本《意林》为依据,就较好地解决了《傅子》文与杨泉《物理论》文的区分问题,而从后刻《意林》很难将二者判属得当。方氏没有做这项工作,故叶氏附录"订讹"列出的"武英殿"本《意林》中的12 条《物理论》文,而误入《傅子》者,方本当成了《傅子》文辑入;严氏是用力校了《意林》的,②虽结论与叶氏相近, 12 条应属《物理论》文亦不取,但他没见宋本,立论不如叶氏坚实。
  第三,叶本各卷各篇(条)下,必详注诸出处,并卷次、异文。这在校勘方面,既优于方本,又长于严本。
  第四,叶本对《傅子》卷一收24 篇取自《治要》之文。
  于正文内义加注按语,援引他处所见佚文,系于上下文的处理办法,似比严本另录他卷、再加按语的方式更为可取。
  叶本的显著优点如上。因此,余嘉锡《四库提要辩证》肯定了叶本"持论较严氏更为精密"的成就。但是,他接着对叶氏提出两点责难。其文曰:??且有严氏已辑入而叶氏本夫载者,如《晋书·何曾传》所引司隶校尉傅玄著论称(何)曾及荀是也,二本正可互相补宜;而叶氏《叙》中不及严辑本一字,纵因其书刻入《全晋文》,易于忽略,① 叶氏疑《安民》篇之后《□□》篇("傅子曰:利天下者??"一段)力《安民》篇未段。他实际辑录《治要》所收为24 篇。若《安民》、《□□》合一,则为23 篇。
  ② 叶氏本附录"订讹"里注出,这段话("古之人目短于自见??"》是《韩非子·观行》里的文字。③ 叶自注:"今本(《意林》)羼人《物理论》中。"① 叶氏考定,《官人》篇在《意林》,《镜总叙》非《傅子》文。故余嘉锡 认为,严氏"无所考证。叶氏始知其谬,故其说较严氏为尤精"(《四库提要辨 证·傅子》)。
  ② 严可均《傅予·按》曰:"乙亥岁(1815 年),余校《意林》??知《意 林》所载《傅子》,乃杨泉《物理论》也;所载徐幹《中论》,仅前二条又半圣是 《中论》,其第三条之下半条,及第四条,乃《傅子》也;所载《物理论》,仅前 四条是《物理论》,其第五条至第九十六条,乃《傅子》也;其第九十八条至末, 乃《中论》也。"(《全晋文》卷四七)。
  而《铁桥漫稿》不容不见,何以不加称引,此事之不可理解者也。
  余氏责难叶氏的两个问题,未必符合实际。
  关于叶本《傅子》失载《晋书·何曾传》引文问题。这是叶氏有意不辑,而非失检,他后来又撰辑成《傅玄集》三卷本(1902 年刊印),《晋书·何曾传》中所引傅玄之论,一字不漏移置于文集内。这比严氏置诸《全晋文》卷五○之中作为《魏书》中内容,阑入《傅子》,显然要合理得多。仔细对比后,我们只发现,严本多于叶本者,唯《北堂书钞》卷一五八中一条("(傅)说身隐胥余??"),其他不少;①相反,叶本多出严本条目者,为数却不少,约有16 条左右。
  关于叶氏未提及严辑本问题。据严可均《傅子·按》,他订校成稿在1810-1815 年间,然而他在世时(1762-1843),规模宏大的辑录稿亦没有写成清槁,点划涂批,堆放在那里。又据《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中王毓藻序、方功惠跋透露,直到光绪丙戌(1886 年)广雅书局设立后,仍"未逞及此";后经勘定整理付刻,光绪癸巳(1893 年)方刻竣问世。而叶本《傅子》却是光绪十七年(1891 年)完成的,刻印推迟到《傅玄集》三卷亦成的光绪壬寅(1902 年)。所以,叶氏集辑时,不可能见到未刊刻而成的严辑稿。不过,据王重民《中国善本书提要·傅鹑觚集五卷附校勘记一卷》提示,叶德辉是看到了方师辑本(1876 年刊刻)的,因为王重民取录本上有叶氏两方印记,说明叶氏参考过方本,因增辑而成《傅子》、《傅玄集》各三卷。对此,叶氏序文中只字不提。尽管他所辑后来居上,方氏本远在其下,但连提也不提,总不大度。当然,叶氏或许如他所说:"凡前人己辑已刻者,亦未及取校。我行我法,不羞雷同也。"①这段表白聊可参考。
  最后,略就叶本不尽如意处,提点看法。卷一最后两篇:《宫室》出于《水经注·渭水》,似应置诸他卷佚文处;《释法》出于《艺文类聚》卷五四"赋"文,似应置于《傅玄集》中。这两篇文字添于24 篇之后,不但不妥,而且不类。(这个问题在严本中也有。)②卷一《仁论》篇在《永乐大典》引录时,文中有一大段荀悦《申鉴·杂言》文,《治要》中不载,叶氏于正文中删去,而于附录"订讹"中肯定是"误入"。其实,叶氏有点武断,不如严氏不删而指明这段文字所自的谨慎态度可取。因为《傅子》政论文里,常见引用前代诸子诸贤的论述,这就不能排除此处亦属引用情形。还有,叶本诸卷内,校记嫌少,不如严本对佚文所属、异文异字所出之详。叶本、严本在这方面确有"互相补直"(余嘉锡语)的必要:尽列出处与详校异同,各见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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