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所有资源 » 人文资讯 » 中国思想家评传—董仲舒评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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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③ 《西汉会要》卷四十九。
  ④ 杜佑《通典》。
  直到战国,一般都是什一之税。然秦并天下之后,"内兴功作,外攘四夷",耗资甚巨,为了弥补国库的空虚,只好加重人民的负担,以至"收泰半之赋",从而"海内愁怨,遂用溃畔",①直至被人民所推翻。汉兴,承接秦敝,"人相食,死者过半",因之,刘邦"约法省禁,轻田赋,什伍而税一,量吏禄,度官用,以赋于民"。②这表明,在汉初,一般农民的租税负担比之秦时要轻得多了。然虽如此,到汉文帝时,贾谊的上书仍称:"汉之为汉凡四十年矣,公私之积犹可哀痛。失时不雨,民且狼顾;岁恶不入,请卖爵、子。"③晁错上书亦有类似说法。正是因此,汉文帝采纳了贾谊和晁错提出的轻赋薄税、劝农务本的建议,特别是晁错的"入粟于边,以受爵免罪"及"勿收农民租"的建议,下诏"赐民十二年租税之半",并于"明年,遂除民田之租税",①直至后十三岁,孝景二年,才又"令民半出田租,三十而税一"。②从此,"三十而税一",便成了汉朝领户制的定制。这种轻租薄赋的政策,对于调动领户制下的农民耕作积极性,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来说,无疑是极其有利的。当然,西汉时期领户制下的农民所受剥削远不止上面的租税,除此之外,他们还要缴纳下列赋钱和服下列的摇役:口赋、算赋、更赋、户赋、献费等。正是因此,在西汉前期,经过文景到汉武帝初年,虽然也出现了"国家亡事,非遇水旱,则民人给家足,都鄙凛庚尽满,而府库财余。京师之钱累百矩万,贯朽而不可校"③的繁荣景象;但在这繁荣的背后,兼并之风在逐年以加快的速度和加大的规模进行着,以至使许多自耕农丧失了土地,沦为佃农和雇农。如《史记·肖相国世家》所说:"相国强买民田宅数千万";武帝时田蚡也曾强索长城南田。当时拥有几百顷土地的大地主也相当不少,甚至有千顷以上的大地主。正是因此,董仲舒在给汉武帝的上书中也不得不提出"限民名田,以澹不足,塞并兼之路"④的主张。关于豪族地主实行的租佃制。所谓豪族地主,包括以下几部分:一是由六国贵族转化而来,他们虽然不掌握朝政,但却有极大的势力;二是由富商大贾及高利贷者购买了大量土地转化而来,他们交通官府,亦有极大势力;三是凭着做官不断发财致富而形成的大地主。这些豪强地主除雇佣少量雇农或使用少量的奴隶外,大部分农田则出租给没有土地或是失去了土地的农民(即佃客),以收取田租作为自己经济收入的大部或一部。这些佃农所受地主剥削比之自耕农仅缴田赋(税)要高得多,即要向豪族地主缴纳什伍的地租。如董仲舒所说:"或种豪民之田,见税什五。??汉兴循而未改。"①因此,租种豪族地主土地的佃农,生活甚苦,"常衣牛马衣,而食犬彘之食",如再遇上贪暴之吏,则还要妄受刑戮,这样被逼无奈,便只好逃亡山林了。
  以上就是广大自耕农和佃农所遭受的剥削。那些封建官僚和豪强地主与此则大不相同,如《史记·货殖列传》所说:"今无秩禄之奉,爵邑之入,① 《汉书·食货志》。
  ② 《汉书·食货志》。
  ③ 《汉书·食货志》。
  ① 《汉书·食货志》。
  ② 《汉书·食货志》。
  ③ 《汉书·食货志》。
  ④ 见《畿辅丛书·董子文集·乞种麦限田章》。
  ① 见《畿辅丛书·董子文集·乞种麦限田章》。
  而乐于比者,命曰素封。封者食租税,岁率户二百,千户之君则二十万,朝觐聘享出其中。庶民农工商贾,率亦岁万息二千,(户)百万之家,则二十万,而更徭租赋出其中,衣食之欲,恣所好美矣。??此其人皆与千户侯等。"此正与贫苦的自耕农、佃农和雇农的生活形成强烈的反差对比,简直是天壤之别。
  这就是西汉前期农民阶级与地主阶级之间的关系。由于它已成为当时社会的基本生产关系,因而理所当然地也就成为这一社会的基本矛盾。不过,由于这一矛盾刚刚由浅到显,尚未激化,因而很难说它已成当时的主要矛盾。这就涉及到有些人提出所谓"农民起义"了。我的看法是:第一,那些所谓"农民起义","如南阳有梅克、有政,楚有段中、杜少,齐有徐勃,燕赵之间有坚卢、范主等",原载于《汉书·酷吏传》,该传虽未指明这些起义的确切年月,但经查它们都是董仲舒已过世之后天汉二、三年间的事,因而为董仲舒所未见。因此,绝不应夸大这种所谓"土崩"之势对董仲舒思想的影响,也不应视其为董仲舒理论直接针对的对象,并以之作为判定董仲舒思想"反动"的依据。当然,这并不妨碍作为封建地主阶级理论家的董仲舒面对已经出现的土地兼并、人民流离失所的形势,及鉴于秦末农民起义的教训,而提出预防此类事件发生的理论。
  第二,在此还有一个对当时这些"农民起义"作用的估计问题。应该看到,当时所发生的这些大至"数千人",小则"几百人"的"擅自号,攻城邑,取库兵"、"掠卤乡里"的"农民起义",确曾引起了当时统治者中少数人的"惊呼",但从其规模和声势上看,显然远未达到能直接威胁西汉政权的地步。因此绝不应夸大这些起义对西汉王朝的威胁。
  第三,对陈涉、吴广起义在推翻秦王朝中的作用,也应有一个适当的估计。毫无疑问,正是陈、吴在大泽乡的揭竿而起,才敲响了秦王朝灭亡的丧钟,对此应予充分肯定;但是,只要认真分析当时的各种社会力量就不难发现,最后灭亡秦朝的并不是单纯的农民起义军,而是还包括乘机而起、早有谋取天下之意的另一部分地主阶级的成员及对秦怀有刻骨仇恨的六国贵族的子弟。这完全可以从秦朝灭亡的过程中得到证明。陈、吴的起义,虽然很快就遍及全国,但在秦将章邯的打击下,真正的农民起义军很快便瓦解了,只有出身于秦朝基层政权(亭)的刘邦以及乘机而起的六国贵族之后,如楚怀王孙心之下的楚将项燕的后代项梁、项梁侄儿项籍,魏公子咎、豹,韩襄王孽孙韩王信,齐王田氏宗族儋及儋的从弟荣、荣弟横等,不断发展,并最后由刘邦率领的大军,灭亡了秦朝,随后又经过征战,统一了全国。从而表明,在秦汉之际的社会矛盾中,真正构成对中央集权的封建王朝威胁的,乃是乘机而起的另一部分地主势力和刚刚灭亡的六国豪强宗族的势力。
  正是因此,秦末的农民大起义让刚刚爬上统治地位的西汉统治者们胆战心惊,不得不休养民力,减轻负担,以防止官逼民反、危及封建政权生存的局面再次发生。但是六国豪强宗族势力的存在及其在灭亡秦朝中的作用,也使董仲舒认识到加强中央皇帝权威的重要性。这正是董仲舒之所以提出政治、经济等方面改革的前提和历史背景。
  (二)残余的奴隶与奴隶主的矛盾
  从战国后期宜至秦汉的封建社会内,奴隶制的残余仍然存在,因而奴隶与奴隶主的矛盾也就依然是当时社会内存在的另一重要的矛盾。诚然如上所述,早在战国时期,除燕北之外的广大中国境内的主要生产领域中,已普遍实行了"佃作"的封建生产方式,但是奴隶制显然并未被消灭。这不但是说在主要生产领域,奴隶制尚未绝迹,而且在其他领域如手工业、采矿、商贾业、特别是在家务劳动中,奴隶的存在更是大量的。因此,奴隶主与奴隶的矛盾就成了汉代的一个重要社会矛盾。
  秦汉时期的奴隶分官奴和私奴。私奴的来源,一是人奴产子;第二个来源即从奴隶市场上掠买而来,或是由贫民因无力偿债顶债而来;第三个来源则是由封建王朝的最高统治者赏赐而来,也就是由官奴转变而来。至于官奴,则主要是通过掠虏特别是吏民犯令,没人之奴而来,此外也有从私奴向官奴转化的问题;最后还有所谓"募民人奴"一说,及官奴产子的来源。
  下面就来具体谈谈各领域使用奴隶的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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