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你依然可以看到生长在这些原始地方的杂草。我曾在约克郡石灰岩山谷的河流上游漫步,冬天的洪流和石头的不断崩落使这里的地面自冰川融化后一直保持着平坦开阔。各种喜欢开阔空间的植物全挤到了这里。原本长在高山的岩荠与喜欢长在海边的海石竹枝叶相抚,长在高地的捕虫堇和白垩丘陵上常见的凌风草并肩站立。在这些植物中间,那些常见的杂草——款冬、车前草、毛茛、三色堇——也在尽情享受着这里的开阔与生机。当然,这些物种的种子很可能是从附近的花园顺流而下,被冲刷到这里的,它们原本应该正在那园中享受着高墙内的阳光。可花园不远处的全新世的土层里就躺着它们同类的遗骸,这里正是它们早在人类出现以前的家园之一。地中海岸边惊鸿一瞥的虞美人,也可能只是出身于平淡无奇的橄榄园和葡萄园,但海岸却可能是它们的原始家园之一。它们仍旧高高地长在圣地耶路撒冷炎热多石的丘陵上,长在金脉鸢尾的花丛中,在这里它们是《新约》中所说的“野地的花”的原型。(地中海地区是大量杂草的老家。这里的夏天漫长炎热,土地干旱不毛,正是一年生杂草生根发芽、蓬勃生长的好地方。)
雪线与高山林地之间的中间地带,是杂草的另一处天然温床。在雅典北部的山地,暮春的融雪有时能灌溉出一大片胭脂红。这就是秋侧金盏花(Adonis annua),一种毛茛属植物,它们混在新石器时代地中海移民携带的种子里,抵达了英国。中世纪时,农田里到处是秋侧金盏花的身影,白垩土质的区域尤为严重。侧金盏花的命运起伏,就像是一则讲述杂草身世变迁的寓言故事。16世纪时的园艺家与植物学家约翰·杰勒德[19]十分喜欢它杯状的花朵和花瓣底部如美人痣般的黑点,他为它的优雅着迷,并从英国西南部弄到了种子,种在自己的花园里。他把这美丽的植物唤作“红宝石玫瑰”。200年后,人们在科文特花园附近的街道上兜售这种花,并把它叫作“摩洛哥之红”,这是当时盛行的花束。但到了19世纪末,新的筛种技术使它基本从英国绝迹,直到1971年,经过威尔特郡的M4高速公路——这条公路正好横穿一片曾经的农田——使它在此地迅速复活。如今这种植物荣登英国特别关注物种的名单,而它的身份也从受保护物种到有害的杂草再到受保护物种,完成了一个循环。
杂草顽强而又无处不在的生命力,仿佛是从神话中得来的力量。即便埋在土中,它们也能活上数百年。它们熬过了冰河时期,经历了农业革命,挺过了全球战争。它们记录着人类在大洲间的迁徙,忠诚持久度不亚于语言。这种不屈不挠的精神正是激发少年时代的爱德华·索尔兹伯里想象力的原因之一。他出生于1886年,彼时索尔兹伯里家族正是赫特福德郡的显族,他从小就喜欢在当地的乡村四处搜罗。十几岁的他已经表现出了成为植物学家后所具备的好奇心和天分。他在一个硬石堆上发现了一株自己不认识的植物,于是便把它送到邱园(亦即他未来工作的地方)去鉴定。他们告诉他,这是一种来自北美洲的植物,叫作豚草,它是菊科家族中一个丑巴巴的成员,并且是美国最为臭名昭著的引起枯草热的过敏源。随后索尔兹伯里——用他自己的话说——“进行了调查”,发现这些石块是作为船上的压舱石被从美国带到英国的。豚草的种子(长有刺)一定是挂在了石块上,横渡大西洋,然后发现赫特福德郡的路边还算是个与美国相仿、过得去的环境,便这样扎下了根。
爱德华·索尔兹伯里后来去伦敦帝国学院学习和工作。他阅读了达尔文的著作,发现这个伟大生物学家的好奇心和一些非传统的实验手段与自己十分相似。达尔文也对杂草很是着迷,觉得它们的生命过程是快进了的演化过程。他认为它们会靠海水传播种子,并测试了盐水对种子萌发的影响。他想知道种子能否在死鸟的胃里旅行,还成功地把他从蝗虫粪便里提取的种子种活了。他从一只红腿鹧鸪伤腿上的泥巴里,养出了八十多种植物。他在肯特郡的故居有一片“杂草地”,他在这里进行了历史上首次杂草竞争力的量化实验。达尔文清理并挖松了一片3英尺(约合0.9米)长、2英尺(约合0.6米)宽的土地,然后观察会随机长出什么植物:“我把所有长出来的本地杂草都记录了下来,在357种杂草中至少有295种被毁掉,毁掉植物的主要凶手是鼻涕虫和各种昆虫。”这个数据可能会让园丁们略感欣慰——如果不是还有62种植物没被吃掉的话。达尔文没有明确指出这些物种分别是什么,但毫无疑问应该都是些熟面孔。
索尔兹伯里自己的实验与达尔文的思路基本一致。他想要研究让杂草——尤其是耕地中的传统杂草——大获成功的耐力特点和机动性特点。他设计的测试很像小孩子拿植物玩的游戏,而这些有失成年人庄重的实验由一个同事口中“高领领圈和鞋套都十分考究”的人实施,想必更是让周围的人感到奇怪。为了测试靠风力传播种子的植物——如种子自备乘风装置的蓟和蒲公英——效率如何,他在一个没有空气流动的房间里放置了一架梯子并站上去,然后把种子抛下,测量它们从10英尺(约合3米)高的空中落地所需的时间。醉鱼草长着翅膀的果实用了5秒,千里光的降落伞飞行了8秒,款冬则用了21秒。柳兰的羽毛状种子成绩最好,足足飘了1分钟才平稳落地,这也许是它们在伦敦轰炸遗址中分布如此广泛的部分原因。他还在动物粪便和鸟类排泄物中搜寻,看看它们是否也是杂草传播种子的中介——然后他会把裹着粪便的种子种进花盆,看它们能否萌发。(常见的麻雀是特别有用的传播者,索尔兹伯里从它们的排泄物中种出了车前草、千里光、繁缕和荠菜。)他甚至认为自己也是一个潜在的传播者,他颇为出名的一个举动,是从自己裤脚卷边里带回的零碎中培育出了二十多种共计300株杂草,很显然,裤脚也是很好的繁殖体收集器(尽管同在脚踝的鞋套没能发挥作用)。“鉴于裤脚中的种子十分松散,”他不厌其详地写道,“有些会时不时从裤脚中颠出来,所以着裤者就像香炉散发烟雾一般,走到哪里就会把种子散播到哪里。”他还用自己鞋上刮下来的泥土重复了这一实验,发现“一只鞋可以通过这种方式轻易传播至少六个繁殖体”。对于那些从没想过自己也是个如此好用的传播工具的人而言,索尔兹伯里的发现在当时肯定让他们大吃了一惊。
杂草的种子产出量通常十分丰富。一棵颇具规模的毛蕊花或小蓬草能够释放超过40万粒种子。杂草的种子演化出了不同的结构,以保证自己能在新的领地传播得尽可能广泛。它们可能自备钩、刺、针、翅、毛,以便粘在过往动物的身上(当然也可能是植物学家的裤腿上)。还有的种子具有种胶。很常见的花园杂草荠菜英文名为shepherd's-purse(直译为“牧羊人的钱包”),之所以得名如此是因为它们的蒴果形状很像中世纪农民携带的小袋或小包(彼得·勃鲁盖尔[20]的画作《农民舞蹈》中就有一个典型的这类小包)。打开小包似的蒴果,里面的种子就会如金币般散落。这些种子被一层薄薄的胶覆盖,这种胶遇水后——如掉落地面与土壤中的水分接触后——黏度会更高,这样便能更好地粘在鸟类的脚爪上。
但大部分杂草最有利、最能傲视其他植物的生存武器,是时间。要在长久的动荡中依旧生生不息,要么得生长迅速,要么得耐得住等待。许多杂草生命周期比较短,或具备在土壤中长期休眠的能力,或二者兼有。风滚草的种子能在36分钟内萌发。千里光从播种到开花再到播种,整个生命周期只需6周。1765年,尽管已是10月,英国博物学家吉尔伯特·怀特[21]位于汉普郡的花园里,一种全新的杂草还是迅速占领了整片园地。
关于种子的休眠,爱德华·索尔兹伯里则有过亲身体会。他位于拉德利特的花园在拿破仑战争时期曾是一片农田,后来和平年代粮食价格下跌,农田便被改成了草地。1928年,为了修建索尔兹伯里的花园,这片草皮被再次掀起修整,谁知却长出了一种极为罕见的田地杂草。蓝花琉璃繁缕与琉璃繁缕十分相似,但花朵为钴蓝色,这种植物常见于欧洲内陆地区,但农业改革后已逐渐从英国消失。如今在拉德利特再度现身的这些种子,一定已经被埋在地下超过一个世纪了。
类似的事情还发生在了20世纪80年代的奇尔特恩。匹特斯通的一些白垩采石场开发殆尽,即将成为自然保护区,这时看守人格雷厄姆·阿特金斯发现了一个装满表层土的仓库——原来这些土是1930年采石场刚建立时收集起来的。那时的想法是,待开采完毕先进行填坑(填坑材料很可能是垃圾),然后把表层土铺回去以恢复耕种。但自那以后的半个世纪中,土地使用策略已经改变。这片土地将被还归给自然,而非用于农耕,因此表层土便成了多余之物。但格雷厄姆·阿特金斯意识到,这片土壤被采集时化学性除草剂还未发明,所以它如今很可能成了一种活化石,里面埋藏着大量上一个农耕时期横行田野的各种杂草种子。于是他没有丢弃这些土壤,而是把它撒在了保护区的一片地里。第二年春天,这片地上爆炸式地长出了大量已经几十年没在本地出现的杂草——蓝色的矢车菊,紫色的麦仙翁,黄色的田野毛茛,长着长长的梳子般种荚的针果芹,擎着紫色和黄色的宝塔般花序的田山萝花,还有曾经与这些杂草共处的几种长长的小麦。
这些等待几十年而后复兴的植物,与人类记载中曾蛰伏几个世纪的杂草种子相比就是小巫见大巫了。酸模的种子历经60年依旧可以萌芽。从一处具有1700年历史的考古遗址中挖出的藜的种子,也能够破土发芽。不过这些在黄木犀草面前都不够瞧,这种植物的种子在赛伦塞斯特镇一处有近2000年历史的罗马遗址出土后安然无恙。休眠是一种保险措施,就像人们把钱存起来以备不时之需一样。如果你是一种以不断演化来应付复杂多变环境的植物,能够帮助你生存的策略之一就是保留一部分种子先不发芽,让它们等上个2年、3年、30年,甚至300年,以防恶劣的地面环境长期未能改善,或是第一代幼苗全部阵亡。索尔兹伯里的两个同事做了一个实验,测试人为掩埋长达39年的种子的萌发情况,曼陀罗、龙葵和旋花的萌发率分别为91%、83%和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