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梭被捕、受审、判处死刑。陪审员做这种判决,与其说是基于犯罪行为的事买,倒毋 宁说是由于深恶莫梭的性格——特别在于他对母亲死后种种所谓放荡行为的深恶。
对于杀人,莫梭除了对预审推事表示是由于“太阳的缘故”之外,并不说明任何犯罪的 动机——事实上,他的动机的确并不存在,除了太阳的缘故。
检察官向陪审员指出,莫梭没有一般人的情感,也没有罪的意识,是个“道德上的怪 物”。莫梭在狱中等待受刑时,也的确扮演着一个社会怪物的角色,包括神父劝他忏悔、投 向永生。莫梭除了大怒之外,不肯向宗教认同,他说,他的人生到目前为止,与任何先验的 价值无关。这种人生虽然荒谬,却是他唯一可以遵循的人生。他接受生,接受死,这使他奇 异的寻护了和平,并且发现到自己和宇宙,终于合而为一。
我们阅读《异乡人》,应以故事的形式和风格所表达的莫梭性格为中心。以传统自传形 式而言,《异乡人》中的莫梭,正是一个在任何社会形态下所谓的“异乡人”。卡缪用在以 第一人称莫梭的文字,一向只提示事件,并不说明他对事件的反应;他不分析自己的感情, 只是叙述琐碎的细节,或一些“感觉上”的印象。
莫梭在表面上看来,并不具有一般人的感情。他虽然认为母亲不死比较好,却未曾对她 的死感到特别的悲哀。他欢喜玛莉的笑容,对她产生情欲,却没有爱她。他缺乏雄心,也不 接受升迁的机会。他认为——“无论如何,什么样的生活都一样,毕竟目前的生活,并没有 让我有什么不悦的地方。”他甚至对于受审,都觉得不是自己的事,他只想快快审完,好回 监狱里去睡觉。
我们透过《异乡人》这么一个人物,可能看见某些自己也常有的性格,那就是:许多人 ——包括我们自己,常常生活在无意识的生活习惯中而至麻木。莫梭是一个不知道本身人生 意识的人,是一个没有意识的主人翁。他对于生,既无特别的狂喜;对于死,也并不很在 乎。整个的生命,不过是一场荒谬的过程。在这里面,除了“感觉”之外,人,没有其他的 思想,包括杀人,也只因为那“阳光的刺目”而已。
莫梭,在基本上,是一个普通人,对于社会,事实上并没有露出明确的反抗——他只是 放弃。或者说,他活得相当自在却又不在乎。
当莫梭自觉到他无法对人生赋予任何有意识的形态时,他很自然的放弃了一切,留下的 生之喜悦,只是能够带给他直接反应的“感觉”。例如:“夏日的气息,我热爱的住家附近 某个黄昏的景色、玛莉的微笑与洋装。”以上的种种,成为了他所感受的真实生活,而不想 再去超过它们。莫梭把这些事情都放在生活里,却不给予自己一个说明,正如他并不想从他 和玛莉一时的肉体快乐中,导出以爱为名的永恒感情。
卡缪以间接的方法表示出莫梭那种若有若无其事的叙述态度,实际上,这种表达手法, 包含着比想象更丰富、更复杂的感情。莫梭有他自己生活的法则,他不是道德上的怪物,也 不缺少常人所具备的感受力,他只是一个不愿深究一切而存活的某种——人。即使可能在法 庭上救自己一命,他也拒绝成为一个习俗上的孝子。他不肯说一句虚伪的话。
莫梭不是一个虚伪的人。这,使得整个的社会,反抗了他,误解了他,将他孤立起来。 造成悲剧的事实上并不在于他的性格,而在于他和这个社会上其他的人类如此不同,因为这 一份不相同,社会判了他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