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一向很少输。」我说。
他在我脸上吻了一下﹐说﹕「睡吧。」
「政文﹐我们在一起几年了﹖」
「要结婚吗﹖」他问我。
「会不会有一天﹐你对我﹐或者我对你﹐也不会再有感觉﹖」
「不会的。」
「你不会﹐还是我不会﹖」
「你不会。我一向很少输的。」他说。
「真的不要结婚﹖」他再问我一次。
「为什么这样问我﹖」
「女人都希望结婚﹐好像这样比较幸福。」他让我躺在他的手臂上。也许﹐我是幸福的。
我们住的房子有一千九 百多呎﹐在薄扶林道﹐只有两个人住﹐我觉得委实太大了。房子是政文三 年前买的﹐钱是他付的﹐房契写上我和他的名字。政文说﹐房子是准备将来结婚用的。
政文是一间股票行的高级职员。
我开的欧洲轿车也是政文送给我的。
每个月﹐他会自动存钱进我的户口﹐他说﹐那是生活费。
他是个很慷慨的男人。
花他的钱﹐我觉得很腐败﹐有时候﹐又觉得挺幸福。
政文比我大十年﹐他是我第一个男朋友。
他觉得照顾我是一件理所当然的事。
而我﹐也曾经相信﹐爱他﹐是一件理所当然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