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样,我也为你珍惜这个最后的机会,自你提出离婚后,你可从我的一切做法上看出我这番诚意。我明知你和我离婚是为了和白帆复婚,但我并没有“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像她当年那样——诸如拖下去就是不同意离婚,(我有这个年龄上的优势,对不对?)或是闹个丑闻,到法院、新闻舆论界、党组织,控告她是第三者,或是提出什么刁难的要求等等,这也算是我对芙蓉当年帮助我们的一种报答,对白帆当年痛苦的一种补偿吧。你该记得,过去你常对我说:“你是个厚道的人。”
当然从感情上来说,我多么希望和你再见一面,我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回到中国,更不知道我们是否还能再见,想到这里我很伤感。直到现在,我还深爱和我恋爱时的你。
在国外接到你要求离婚的信后,多少日夜想像着如何与你重建我们的感情,可是从我们恋爱起到现在,二十七年中千难万险、感情上受过的种种伤害.使我身心俱废,如果没有你的诚意和协助,我是再没有勇气和力量来做这个尝试了。
回国后去街道办事处正式办理手续之前,不但我自己,也请律师多次问你,我们的婚姻有无挽救的可能,你也拒绝了。看来我们今生的情缘已了。只好这样了。
但想到你有一个安定的晚年,毕竟还是为你高兴的。
我又到穆尔河来了,小河从我的脚下温存地流过。你还记得吗,八七年春天我们到这里来过,在小河边拍照留念?……我把照片也带来了。祝生活美满!
吴为
寄自欧洲亲爱的秉宸:
你的信使我热泪长流。
我非常懊悔同意离婚,那是在一种赌气和自尊心作用下的同意。你当时如果态度和善些并给我些时间,听我把这些年的委屈以及造成我精神疾患的原因说一说,不会有今天!你我闹到这个地步,实在是我们性格的悲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