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也想起大学三年级那个寒假的晚上,难得与父亲同时坐在起居室里。也许是起居室的暖意,让那个冬日的夜晚显得很有家居的温馨,父亲突然让他到书房拿来纸笔。一向和儿子们很少交谈的父亲,这个举动让胡秉宸有点受宠若惊。不过他也像父亲一样,不大形之于色。
父亲跷着裤线笔直的二郎腿,脚上着了双优质英国皮鞋,身上自然也是一袭来自英国的吸烟袍。几乎是沉着脸,在手边那张线条简约的明代小茶几上,按照自己独创的一套方式,推算起胡秉宸的生辰八字。
那时父亲只从英国购进服饰,三十年代中国上层人物的服饰,还是英国人的一统天下;意大利服饰还要等上五十年,才能在世界上称雄称霸。
对于时尚,胡秉宸有一种自学成才的天赋,这有一点像女人。比如父亲从没带胡秉宸去过网球俱乐部,他的网球技艺却是打遍全校无敌手。当然也不能说胡秉宸在衣着方面的品位、苛求与父亲毫无关联,包括他爱女人也被无数女人所爱的这一点。
哪怕在用水极其困难、无法洗濯的情况下,哪怕与一个兴趣不大、完全谈不上恋爱,只是调调情的女人相会,胡秉宸至少也要保持一个雪白的袖口、领口,以及认真刮过的面颊。
可想而知胡秉宸对“情调”的敏感,参加革命后,他更是失去了这方面的实践机会,想起来就让他觉得白白糟蹋了自小就耳濡目染种下的慧根。后来胡秉宸正是从吴为竖起的衬衣领子上,引发出对自己那遥远的、卓尔不群的魅力的怀念。
他暗暗瞟着吴为竖起在细长脖颈后面的衬衣领子,似乎无意地说:“我最好中年华已经逝去……在最忙碌的年月,只能很随便地穿着军衣。但即便是一件军衣,穿着都很潇洒……三十多岁,每天自己开个吉普车,进进出出。”他忽然停下,含意不明地笑笑,“……却和白帆几乎没有关系,我一辈子都没和她挽过手,一辈子都没有认真过……”说到这里,他又停下笑了一笑,眼神很邈远的,“……我不知道是否有人喜欢我……至少没有人敢喜欢我,我看上去有些可怕。刚解放的时候,我在肃反办公室当着一个处长……哦,想起来了,有个演电影的,同男人搞关系被人抓住了,送到我这里来,由我处理。过几天她忽然浓妆艳抹地到我的另一个办公室来,同我说上海话:‘阿拉还是满喜欢依格。’真滑稽……”却略过了他当时是怎样垂着眼睑,默认了那个他认为很漂亮又很淫荡的女演员的表白,然后换了话题,“……我喜欢你那件软缎衬衣、那条裙子,还有最重要的,那种知道自己是漂亮的神气。”
直到和胡秉宸离婚后,吴为还保存着一张胡秉宸大学时代的照片。那是一张全系学生的合影,几十人中,惟有胡秉宸一人将大衣领子竖了起来,礼帽低低地斜压在眉骨之上,使眉眼鼻子若隐若现于帽子阴影下,只突出坚毅的下巴和性感的嘴。那张嘴,与多年后美国当红影星保罗·纽曼(PulNewman)的嘴,无论形状还是内容,都无比类同。而其他同学虽也西其服革其履,不过怎么看都还是戴瓜皮帽的小地主。惟恐不展地把大衣领子抚了又抚,帽子端了又端,前帽檐后翘,露出呆呆的脑门儿,惟恐他日、他人认不出照片上的自己。
试想,一顶西式礼帽这样戴,还能戴出什么兴致来了一九四九年以后,随着胡秉宸的擢升,方方面面条件具备之后,公余之暇竟也带着猎枪到郊外去打打猎,虽然从未猎到过什么。待他有了宽敞的住房之后,也开辟了英国家庭必有的一间书房,并且在院子里种了花,虽然那些花从来开不好,或是越开越残。
总而言之,一旦有了条件,胡秉宸就会“从头收拾旧山河”。而他周围那些并不了解英国的延安们,以为(包括白帆)这不过是一种习惯,一个私人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