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然,高歌随着地位的提高,身分的改变,眼界和欣赏口味也不同往昔了。围绕着他的女性当中,最不济的,也比那位卷毛强得多。她,已经失去吸引力了,虽然她觉得自己是正宫娘娘。
可她来了,穿着一件近乎透明,而领圈开得太大的半袖衫,像一贴膏药似的粘着不肯走,高歌便招呼几位小兄弟搓麻将,那本是例会,一般打到深夜,也就拉倒的。但一来高歌手顺,连和满贯,不肯罢手;二来借此挡车,使那位紧贴在身旁热乎乎的女性滚蛋。所以一个四圈,接着一个四圈,打到四点多。也许他太集中精神做清一色了,不知什么时候,那个抹得香喷喷的女人走了,大家哈哈一笑散去。
高歌想起床,头昏昏沉沉,躺在那儿,又浑身不自在,心里憋着一股劲,真想嗷嗷地叫两嗓子,才能轻快似的。怎么回事,他也茫然了,过了一会儿,他似乎明白了,应该成家了,总这样打游击,过水浮云,实在不是长远之计。王老又给他敲警钟了,( 哦,真是一个了不得的人!)“老弟,不要搞昏了头,你跟那三四个货色搞的什么名堂,争风吃醋,女人是什么事都干得出来的,你犯不上为她们身败名裂,要出了情杀案,就有你的热闹可瞧了。”
——都给我滚,这帮骚货,这帮破鞋,我需要真正的爱情,她们根本不是爱我这个人,是爱我的地位,我的职务,我的汽车,我的权势。妈的,只要我一旦失去那些身外之物,她们也会马上卷铺盖滚蛋的……
高歌突然想起前几天,在一次招待外宾的歌舞晚会上,他在舞台上那一群水乡姑娘的行列里,在那个领舞者的脸上,看到了熟悉的,然而却是引起酸性反应的面容。哦,那对魅人的眼睛,真是目光如水,顾盼多情,他多么想借邻座的观剧镜仔细地看上一眼呀!是她,是柳娟,她那曼曼起舞的美姿,像一首玲珑剔透的诗,灵活轻软的腰肢,优雅婉约的体态,本身就是一支动人的旋律,舞蹈是以一种形体美来征服人的。而柳娟,则又加上她那磁铁般吸引人的眼睛,那时候,他觉得舞蹈编导太不懂得观众心理,应该让她在舞台上多停留一会儿,然而,她飘飘欲仙地隐去了……
是她,一点也不错,是那个在学校宣传队钟情过他的柳娟。他敢发誓,那阵儿,现在扭住自己脖领的于菱,只不过是个跟着瞎胡闹的傻小子罢了,压根儿就不是他的竞争对手。于菱唱起歌来跑调,演戏只能跑龙套,弹吉他连音都定不准。可是,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那个劳动教养的现行反革命分子,远在沙漠那边,永无翻身出头之日,据说,柳娟矢志等着他。“唉!为什么我得不到那样真挚的爱情呢……”
哦!乱透了,在床上翻来覆去,心里像一团麻,那种已经好久不出现的不安心理,又如吃多了甜腻食品,往上泛酸水似的涌上来。自从他冲杀出“红角”,头角峥嵘以后,总有好几年的工夫,被这种时隐时现的不安心理困扰着。怎么形容呢?很有点类似范进中举后,搬进新居,他那可怜的妈,怎么也不相信屋里的一切是属于她的。他,一个三级磨工,也是很久很久以后,才习惯把自己看成一厂之主。可是,奇怪的是到了公元一九七六年的七月二十九日,这种真正的主人翁感还像空中楼阁一样,竟认为这座庞大工厂的所有者是于而龙,太可笑,也太反常了。过去,为了矫正自己的僭夺者感情,只好以亡命徒的思想来抵偿。今朝有酒今朝醉,得乐一天,且乐一天,狂饮暴赌玩女人,什么都学会而且精通了。后来,大概认为江山坐稳了,谁知经过四个月前广场上的大较量以后,他那好几年都不曾出现过的不安心理,又频频地发作了。试图用许多报纸上的革命理论来镇定自己,不灵,那些狗屁文章,恐怕作者自己都不相信,纯粹是白昼梦呓,怎么能给高歌一点安慰和信心呢?
于是,他萌出一个念头,要是把那个舞蹈演员弄到手,也许能填充自己心灵中的空虚吧?——唉!其实何止心灵,空虚的地方多着咧……
她多美啊,简直是个迷人的精灵,他在席梦思上翻来滚去。人的本能,凡是越是难以弄到手的东西,越是要想方设法地攫取,那个穿着半腿裤的水乡姑娘,怎么也在脑海里推不开了。
剥啄一声,有人轻轻地敲他卧室的门。
“谁?”
笃、笃——笃!
糟糕,两短一长,是卷毛青鬃马的暗号。妈的,不要脸的狗皮膏药到底饶不了自己。但是又不能不放她进屋,因为她声称有些要紧的情报,必须马上告诉他。
“真会找借口,臭妖精。”
但妖精千真万确是来向他报告的:第一,于而龙钓鱼打猎的距离愈来愈远,昨天,竟有人开车来接他。“ 是周浩吧?”高歌问着这位确实像一匹洋马似的动态组长。“ 不是,是部队的汽车,白牌,不知搞什么秘密串连去了?我们开吉普盯了一阵,没咬住。”
“还有吗?”
“第二,于而龙的女儿,那个披着长头发的美人,和一个拄着拐棍的老头子,在广场马克思像跟前站了半天,假装站在那儿看画像,不知等谁?”
“妈的,人还在,心不死啊,这都是新动向啊!”
尽管那样说,高歌心里那股烦躁不宁的情绪有增无减,对她那薄尼龙短袖衫里的一切,竟半点不感兴趣。
她说:“倒不如那回在电工室里,一不做,二不休,索性把于而龙给打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