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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蚌珠头

  第六节 戎服

  清代早期的武士服装,也用马蹄袖。头盔有皮革和铁制两种。盔周围垂貂尾、獭尾、朱牦、雕翎等装饰物。有垂于后面的护领。武将所穿铠甲,有明甲、暗甲、绵甲、铁甲,形式是上衣下裳,有护肩、护腋及护心镜。穿盔甲时,腰旁挂撒袋贮放弓矢。一二品官的撒袋用皮革,六品以下加红黄线,兵丁用黑革。自火器发明后,这种盔甲已不大用了。另有藤牌营、绿营兵,戴虎帽,穿黄布虎纹衣。一般士兵穿短衣窄袖的紧身袄裤,加镶边背心。背心胸背各有一圆圈,内书“兵”、“勇”等字样。水兵短衣窄袖,襟前也有标明某船的字样。

  光绪三十一年(公元1905年)定陆军新制服,分礼服与常服。衣服用开襟,戴军帽,帽前有黑色遮阳(冬季不用)。军官及骑兵穿皮靴,步兵穿宽紧(有松紧带的)皮鞋,打麻布裹腿。上衣佩有肩章、领章、袖章,并用团蟒、金辫、红丝辫等分别等级。军服的礼服为天青色,常服冬季用深蓝色,夏季用土黄色。在新式军服实行后,军营中也仍有用顶戴花翎的。

  清代甲胄武士

  辛亥革命后,服饰起了根本性变化。清代官服的顶戴花翎被废弃,而更重大的改革是剪去了发辫,取消了服饰等级差别。人们的服饰趋向实用、简便、美观,花色、式样日新月异,从而出现异彩纷呈的局面。

  第十章 结束语

  综观5000年服饰发展史,我们可以看出,作为我国古代文化组成部分的古代服饰文化,是那样丰富、绚丽多彩。几千年来,我国古代服饰始终保持着中华民族固有的特色,而又不断吸取外来适用的东西。到了清代,服饰品种的繁多,色泽的艳丽,质地的优良,以及制作的精美,可以说已达到高峰。这些都充分显示了劳动者的聪明和才智,体现了他们的匠心和创造精神,说明只有千百万劳动人民,才是我国灿烂文化的创造者。

  今天,当我们面对丰富多彩的服饰文化,会由衷地感谢大自然的启示和赐予,是大自然的严寒酷暑、风雨雷电的刺激,使我们的老祖先有了创制衣裳鞋帽的需求,让人类在漫长的发展过程中,生息繁衍,日趋壮大;又是大自然中花草树木、日月星辰、山川溪流、鸟语兽鸣,启迪了祖先的智慧和灵感,从中获得了美的感受,汲取了构画服饰的蓝图。传统官服中的十二章纹明显地取自大自然的种种物象,更不必说那些色彩斑斓、花样繁多的绣织品了。

  古代服饰强烈地反映着等级、名分的差别。在阶级社会里,历代的统治者利用各种手段,其中也包括服饰织造,体现他们的意志,表现他们的特权,巩固、加强他们的统治地位,以维护其权势的至高无上和不可侵犯。汉高祖刘邦初得天下,与群臣宴饮。其间各武将大呼小叫,醉酒争功,拔剑击柱,全无章法。叔孙通①制定礼仪、服色,使为臣者朝见天子时有一套严格的礼数,规定不同身份的人应用不同的冠服,明显地区分出上下尊卑,强化了等级制度。几经变化后,步入规范。这使刘邦由衷地感叹道:“吾乃今日知为皇帝之贵也”(《汉书·叔孙通传》)。正是基于这种原因,历代王朝都有一套礼仪制度,规定社会成员依照自己的等级身份来过相应的生活。人们最基本的需求,如服饰中的衣帽鞋袜,居处的房舍家具,以及日常用品等,在色彩、质料、花纹、造型上都要有严格的等级区分。我国古代重视服饰的原因在于看重人的身份,而服饰在人际交往中是最能显示身份的。历代封建统治者在改朝换代之始都十分重视舆服制度的建设,并制定严格的法律以确保其特权的至尊至贵和不受侵犯。如明初颁布的《明律》,对越级僭用舆服、器皿者,就有严厉的惩罚规定,有的甚至处以死刑。洪武八年(公元1375年),德庆侯廖永忠因衣服上有龙形花纹,即以僭用龙凤不法事被处死。历代的蒙罪之臣,服饰的僭越往往构成一大罪状。雍正(公元1723—1735年)时赐太保年羹尧自裁,他的罪状中就有几条服饰僭越罪。在我国漫长的封建社会中,越到后期,礼制的规定越加周详,这从明清有关舆服的规定中可以看到大量的事例。如,明代官员的补服就较唐代官员的品色衣强化了等级标志。封建末代王朝的清代,虽然下令彻底改变汉制服装,但对官员的补服却是全盘继承,并加以改造和发展。同属皇族的宗室与觉罗,服制也有严格的区别,并三令五申严禁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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