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九年的夏天,我去了广州,准备为实习找单位,我开始预备起一年后和小均双宿双飞的生活。
自那夜后,我们再没有越雷池一步,我们还可笑的约定,将第二次留到新婚之夜。我们在说这话时,脸上有神圣的表情,当时似真的。
我在广州的日子里,很是失意,我没料到广州工作如此难找,短工一般都要会粤语,而我不会,我会流利的普通话和恶狠狠的武汉话,就是不会粤语。
我成天呆在小均给我租的小房子里发呆。那时小均已经一口标准的广州话了。他接电话时我就在旁边傻呼呼的看着他,如同听鸟语。
我常凑过去听那边是男是女,他一开始是笑着推开我,后来有几次,明显是狠狠的推我。
小均有时会和我挤单人床,我们紧紧的抱着,艰难的抵抗欲望,到后来我对小均说你别来了。小均点头,亲吻我的额头说:反正这辈子我将搂着你一直到死,迟个三年两载,我能坚持。我又哭,泪水湿淋淋的蹭在小均的衬衣上。
在广州的日子,是我们这十年最甜蜜的日子。
每天下班后小均就拎着三俩棵青菜和一点熟食回来,系着围裙给我做饭,我在他身后看着高高大大的他忙碌的身影,就想哭。我一哭就不吃饭,他就敲着饭盆唱:话说那个人是铁饭是钢啊~那个一顿不吃饥的慌啊~,直到我咧嘴一笑,他适时的递过来食物,我们红着眼睛看着对方,狼吞虎咽的吃饭,然后亲吻,我迷恋他的嘴唇,他迷恋我的眼睛和我的脖子。有时我们走着走着路,我就停下来对他说:小均我想你,他就搂着我吻我的眼睫毛。
裂缝,也在这期间出现。
我一直没有找到工作,我空有抱负和自以为是的才华,却没有施展的地方,眼看着我就在广州呆了快一个月了。我是个很自负的女人,我受不了这种悠闲,受不了这种没着没落的感觉。小均对我说没事的他可以养活我,他在摩托罗拉实习,而且颇有人缘,常有同事邀他聚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