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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叙述到这里,我依然找不到我们分开的理由。
有时候,爱走,和爱来一样没有理由。
事实上,我们分开了。大三那年,我们分手了。
你不要以为我是为了故事情节在瞎掰,试问谁舍得,谁有勇气将自己用生命去爱的岁月当故事一样讲的跌宕起伏?

写到这里,我想哭来着。但是已经没了泪水。我说过了,没了爱的激情,就好比六十岁的老女人干瘪的乳房,再用力也哺育不了孩子了。我的泪,早在一九九九年的秋天,流干了。

九八年十二月,小均的生日,我去了广州。那时,我给一些杂志写稿的钱已经可以支付学费了。我给小均买了一大包礼物,从衣服到袜子,从剔须刀到花露水,礼物杂乱琐碎,小均却高兴得言语哽咽。他知道,这细密的心思,都是爱。

那天晚上,我和他,还有他的几个同学一起去吃饭,席间,我发现他和他的某个女同学互相挤兑,精彩对白叠现,这个小均,是我所没见过的。我所见到的小均是温和的细致的深情的,这个讲着笑话瞎贫的男孩,我很陌生。

那个女生是那种很爽朗的很有才华的女孩,他们居然在饭桌上对起诗来。天可怜见,我早已经把背过的唐诗宋词抛到脑后,想当年我是多么博学,而李小均,他是什么时候开始对文学感兴趣?他们背到陆游和唐婉的《钗头凤》时,我黑着脸站起来就走了,抛下一桌子人瞠目结舌。

其实有一些东西,是我忽略掉的。

我爱李小均,爱到骨髓里,我再不看其他异性一眼,也不允许他看别人一眼。我说小均,你是我的世界,我只有你,我没有别的,我不许你离开我,除非我死。

我偏执多疑,任性,占有欲望强烈。

我经常在半夜给小均打电话,只要他的同学说他不在,我就整夜睡不着,第二天我就会揪着他问个不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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