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叫她构!”伯南嚷着。
“我不吵了,我什么都做,”吴妈哭泣的声音:“我只是……只是……离不开我那苦命 的小姐呀!”
“你没有小姐!你趁早给我构!”
大门“砰”然一声碰上了。珮青费力的把自己的身子支了起来,嘶哑的喊了两声:
“吴妈!吴妈!”噢,她那可怜的老吴妈呀!倒回到枕头上,她又昏然的失去了知觉。 梦轩有一两天神思恍惚的日子,像梦游症的患者一样,终日不知道自己在做些什么。他所有 打到珮青那儿去的电话,都被一个恶声恶气的女人所回绝了。他自己也知道,即使电话通 了,也不能解决问题。但是,他放不下珮青,他每根神经,每个意识,每刹那的思想,都离 不开她。在程家目睹她晕倒,他的手无法给她扶持,眼看她憔悴痛苦,他也无法给她帮助, 一个男人,连自己所爱的女性都不能保护,还能做什么呢?
为什么是这样的?谁错了,每当他驾着车子在街上驰行,他就会不断的自问着。社会指 责一切不正常的恋爱,尤其是有夫之妇与有妇之夫的恋情,这是“畸恋”!这是“罪恶”! 但是,一纸婚书就能掩蔽罪恶吗?多少丈夫在合法的情况下凌辱着妻子!多少妻子与丈夫形 同陌路!婚约下的牺牲者有千千万万,而神圣的恋情却被指责为罪恶!但是,别管它吧!罪 恶也罢,畸恋也罢,爱情已经发生了,就像被无数缠缠绵绵的丝所包裹,再也无法突围出去 了。那天晚上,他曾经向程步云坦陈这段恋爱,他记得程步云最后叹息着说的几句话:
“法律允许她的丈夫折磨她,但是,不允许你去爱她或保护她,梦轩,这是人的社会 呵!”
人的社会!人制订了法律,它保障了多少人,也牺牲了多少人!保障的是有形的,牺牲 的是无形的。
“不过,人还是离不开法律呀!”程步云说。
当然,人离不开!法律毕竟维护了社会的安定,人类所更摆脱不掉的,是一些邪恶的本 性和传统的观念!
程家宴会后的第三天,梦轩的焦躁已经达到了极点,一种疯狂般的欲望压迫着他,他无 法做任何一件事情,甚至无法面对妻子和孩子,他要见她!在那强烈的、焦灼的切盼下,他 发现自己必须面对现实了。
晚上,他驾车到了伯南家门口。在那巷子中几经徘徊,他终于不顾一切的按了范家的门 铃。
来开门的不是吴妈,是一个下巴尖削的年轻女佣。
“你找谁?”金嫂打量着他。
“范先生在家吗?”他问。
“是的。”“我来看他!”“请等一等。”一会儿之后,伯南来到了门口,一眼看到 他,伯南怔了怔,接着,就咧开了嘴,冷笑着说:
“哈哈!是你呀,夏先生!真是稀客呢!”
“我能不能和你谈一谈?”梦轩抑制着自己,痛苦的说。
“当然可以,但是,我家里不方便。”
“我们找个地方坐一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