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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续也。



“两头大”正式成为习语惯例,和清朝乾隆的施政有关。陈顾远说:



清高宗时,以律既禁异姓为后,又必令昭穆伦序相当,结果或竟无后可立,遂定兼祧之

法,令一子采承两房之嗣,此又为世人开一双娶之新径。民国成立以后,习俗仍有“开门立

户”之事,即一人借兼祧为名,可娶多女,称曰“平妻”或”平处”,亦即所谓“两头大”

是。然在法律上则以有妻更娶,既干禁例,兼祧并娶亦显违科条,故兼祧后娶之妻,仍视之

为妾。现行民法已废宗祧继承之制。刑法对重婚罪之规定又详且尽,则兼祧也、双娶也,更

无存在余地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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