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伤风化区”北投为例,诺大的北投,在一九六一年的公娼统计,竟是区区一百九十一
名!到了一九六四年,数目似乎“减少”了,领有妓女许可证的变成了八十三名。从表面一
看,这似乎是好现象,但是当我仔细一研究,却吓了我一跳!一九六四年的北投妓女户,已
经增加到近五十家!旅馆已经增加到八十家!妓女户和旅馆加起来,平均每家还分不到一名
妓女户!就算妓女全归妓女户,旅馆“清白”,那么每家妓女户还分不到两名妓女!用两名
妓女养活一个娼寮,养活寮中的老鸨、小鸨、龟公、保镖、大茶壶,这些脑满肠肥的一干人
等,而还能“大业鸿开”,这似乎是不可能吧?既不可能而又事实俱在,除了私娼猖獗以
外,我们还能找出第二种答案吗?
像这种公娼一二其外、私娼千百其中的现象,又岂限于“伟大”的北投吗?根据我的调
查,全台湾有的是!随便举一个例吧:一九六三年一月四号的晚上,屏东警察局受“良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