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寓禁于管”
在批评琼瑶的同时,我写了不少为妓女呼吁的文字,我激烈攻击国民党政府的娼妓政
策,我说:
以一九五六年三月二十二日台湾省主席严家淦为例.他在这天公布了《台湾省管理妓女
办法》。在这个办法的“总则”第一条中,我觉得基本思路是不差的。第一条说:“台湾省
各县市为取缔娼妓辅助从良,特订本办法。”这明明是承认,“取缔娼妓”是政府的一个目
标,这个目标是符合国际标准的。至于办法方面,方式是采取缓进的“辅助从良”,这也不
能说错,只是技术问题很困难,大官们的智慧已经无法在技术问题上想出釜底抽薪的好主
意,所以大方向尽管朝“取缔”的路上走,走了多少,真是天晓得!
在“总则”第三条中,明文规定各县市“应自本办法颁布实施起于二年来「内川全部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