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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七〕杞忧公子是郑观应,不是孙中山。

〔注八〕原文:“中国民人因犯法逃在香港或潜往英国船中者,中国官照会英国官访查

严拿,查明实系罪犯,即行交出。通商各口但有中国犯罪民人潜匿英船中房屋,一经中国官

员照会,领事官即行交出,不得隐匿袒庇。”

〔注九〕原文:”英国之民有犯罪逃至中国地界者,一经行文请交逃犯,两国即应设法

查拿,查有可信其为犯罪之据,交与索犯之官。行文将交逃犯之意,系言无论两国何官,只

要有官印关防便可行文请交;此种请交逃犯之文书,亦可行于犯罪逃往之地最近之边界官。”

〔注十〕“窦使”是英国驻华公使窦纳乐(Sir Claude MacDenald).恐怕他得知后

打电报,英国政府会干涉也。《随軺笔记》卷二有《龚星宪论英国驻华新使致总署总办公

函》,说:“该使姓窦乃乐,名克罗特,系苏格兰之世族。其父曾任陆军提督,而渠亦行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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