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人头支票案”被扣押、“性好赌博,亏欠不少”,明见于一九六年三月六日《中央日
报》,与三月九日《征信新闻报》。当然,由于王世杰的显赫,从台北市税捐稽征处主任、
到基隆市税捐处长、到台湾银行专员,都不因“品行不端”、“行为不检”,而照做不误。
至于王次五的太太林美智,更受王世杰用公款照拂,王世杰在“中央研究院”院长任内,曾
亲批两张便条,一条上说:“支给林美智医药补助费二千元。世杰。一九六四、一、三。”
另一条上说“支给林美智医药补助费八百元。世杰。一九六四、十、十二。”这样子把公家
的特别费一再给自己儿媳妇的“善行”,当然不属“品行不端”、“行为不正”之列,不
过,为人“端正”如此、办公做人如彼,入于无耻之列,也就恰如其人了。
王世杰如此无耻,居然还有人无耻地捧他,此人即许倬云。许倬云是最善于谄媚权贵的
一个怪胎,凡是看过他写《寻真理的李济之先生》的人,或是《追念王雪艇先生》的人,都
不难看出他多么会拍权贵马屁!我在文星,也不幸认识了一些人,其中之一,是许倬云。我
主持文星时,许倬云巴结我,十分卖力。但为了我写文章批评他的主子李济、沈刚伯(台大
文学院长),一九六三年十一月五日,他约我和萧孟能、余光中去他家。为了他行动不便,
我同意去了。这天我有简略日记如下:
一、南港来的消息:李济读了文章,拍了桌子。
二、夜在吴相湘家,沈刚伯托他转告我:“在过去,我没说过李敖什么坏话,虽然我也
没帮他什么忙;从此以后,我也不会说他什么坏话,当然我也不会帮他什么忙。”孙德中在
座,对我说台大文学院,在台湾还算是好的。我说,正因为文学院在台湾有领导地位,所以
我们该更要求它有生气。
三、夜在许倬云家,互恶声相向,光中在座,颇劝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