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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③ 《春秋繁露·官制象天》。
  瑞或灾异预示的社会事件的必然性和神圣性,则显然是荒谬的。这已离开了他所说"同类相动"的理论,而把非同类通过牵强附会的比附,硬把风马牛不相及的事物说成是同类。这就是董仲舒"同类相动"说的诡辩之所在。以往在批判董仲舒的这一天人感应说时,往往把它归于殷周的"天命"论,似乎非此就没有揭露出他的实质,然而这显然没有击中其要害,而是把本来用天人感应论所抛弃了的东西,又硬加到他的头上,这是不能服人的。
  然而是不是说董仲舒完全抛弃了"天命"论呢?不能这样说。董仲舒在他的多数著作中讲到了"天命",如说:"人受命于天";"天子受命于天";"三代受命";"受命之君";"天予之","天夺之";"文王受命于天而王天下",①等等,这些都明白无误地说的是"天命"。但董仲舒所讲的"天命",与殷周时代的"天命"论有着很大的不同,不可不加注意地把它们混淆或等同起来,两者之间有着不易察觉但确实存在的区别,具体说有以下三点:第一,董仲舒的"天命"之"天",不再是殷周时代超自然的、全知全能的上帝之天神,而是以自然之天为基础的、具有人伦情感和神性的自然神论之天;第二,董仲舒的"天命"不再是殷周时代超自然的上帝之天在冥冥中的降命,而是通过天人之间的"物类相召"感应的结果,非神之为;第三,殷周和先秦的"天命"论强调的是上帝的"天命",即天的降命,而董仲舒的天命论强调的是人事,即人的行为,主要是德政的作用。
  正是有鉴于此,我们可以把先秦的天命论称为超自然的上帝的天命论,董仲舒通过"天人感应"的天命论叫做自然神论的天命论。这其实也就是董仲舒天人感应论的实质。
  ① 董仲舒讲"天命"的主要著作如下:《汉书·董仲舒传》,《春秋繁露》中的《楚庄王》、《玉杯》、《深察名号》、《为人者天》、《王道通三》、《人副天数》、《同类相动》、《郊语》、《郊祭》、《三代改制质文》、《尧舜不擅移??》、《循天之道》、《符瑞》、《必仁且智》等篇。

 
三、"天人感应"目的论的社会意义
  在前两个问题中,已论述了目的论的性质和天人感应的实质,而对这一理论的评价,最终却是同它的社会作用或社会意义相关的。与此相关的主要有如下三个方面的问题,与历代王朝的兴衰相关的天人感应;与一般人的性命相关的天人感应;以及求雨、止雨活动中的天人感应。
  首先,关于求雨、止雨问题。在科学落后的古代,以为下雨是由雨神控制的,这是非常普遍的观点,所以民间一直盛行着求雨、止雨的迷信活动。董仲舒认为,疑于神,乃因理之微妙,不易为人所知;岂不知"致雨非神"。这样他就明确反对了致雨问题上的有神论。不过,董仲舒却并未因此否定求雨、止雨活动,相反却以"动阳以起阳"、"动阴以起阴"的"物类相召"、"同类相动"的理论为依据,另设计了一套求雨、止雨的办法和礼仪。按照他的设计,欲止雨,即令县邑以土日"塞水渎,绝道,盖井,禁妇人不得入市"①,并要击鼓,跪陈,祷告,以止雨。如欲求雨,则四时皆以水为龙,以土为之,春为苍龙,夏为赤龙,季夏黄龙,秋为白龙,冬为黑龙,舞龙、祝斋之人四时亦分别着青、赤、黄、白、黑不同颜色的衣服,并皆以庚子日,令吏民夫妇偶处,祝斋三日,向社稷山川跪陈祷告,敬进清酒,以请雨。董仲舒对他的这一套办法深信不疑,在其任江都相期间,亦曾亲令内史中尉行止雨礼,据说"未见三日,天大星"①。为此,东汉的唯物主义者王充曾作《乱龙篇》,一方面指出土龙"不能致雨",另一方面则又以为是"以礼示意","以类应变"之需,表示了某种理解。现在看来,董仲舒的这套做法,显系非科学之举,是不足取的;但是,由此亦可见其对人民生活活动的关怀之意;特别是他以"同类相动"之"动阳以起阳"、"动阴以起阴"的理论来解释致雨的原因,这对于破除民间流行的野蛮的和粗俗的求雨、止雨的巫术迷信活动,无疑是有益和有积极意义的。
  其次,关于人的性、命和寿夭问题。这作为天人感应所要涉及和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显然同另一重要命题--"人受命于天"密切相关。因此必须首先搞清"人受命于天"的含义。
  第一,"人受命于天"是下对上而言,若反过来,上对下,即天对人,则是授命。所以这里的受命,首先是说天生了人,给了人以生命,"天地者,万物之本,先祖之所出也。②"人生于天,而取化于天。"③"人之[为]人本于天,天亦人之曾祖父也。"④这些显然都是说天生了人,即天授命于人,以至天为人之"曾祖父"。
  第二,对"人受命于天"的命题,也不可作狭义的理解,以为只是说人命来自于自然之天或超自然的神圣之天。董仲舒的意思显然不是这样简单。如他说:"天子受命于天,诸侯受命于天子,子受命于父,臣妾受命于君,妻受命于夫。诸所受命者,其尊皆天也,虽谓受命于天亦可。"①这里分明是说,上述的受命,都可以说是受之于天。由此推而广之,一切下对上的受命,① 《春秋繁露·止雨》。
  ① 《春秋繁露·止雨》。
  ② 《春秋繁露·观德》。
  ③ 《春秋繁露·王道通三》。
  ④ 《春秋繁露·为人者天》。
  ① 《春秋繁露·顺命》。
  也都可以这样说。
  第三,"人受命于天",显然不仅指生命,而且包含了人生的全部内容:性情、命运等。"命者,天之令也;性者,生之质也;情者,人之欲也。"②"人之情性,有由天者矣,故曰受,由天之号也。"③"天两有阴阳之施,身亦两有贪仁之性"。④"大得天地泰者,其寿引而长,不得天地泰者,其寿伤而短。短长之质,人之所由受于天也。"⑤这些无疑表明,人之性情及各种命运,也都受之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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