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慌急哩。”
他在当地熟人很多,什么事情都会慢慢办好。“先把住的地方收拾好,然后再打算别的。施肥要赶紧动手,还要把园子里的淤沙清出去,浇水时它们碍事哩。”四哥慢吞吞地说。
晚饭时万蕙为我们炒了一盘萝卜丝,烫热了一大壶瓜干酒。平常和拐子四哥在一起的时候,万蕙一口酒也不喝,可这次她大概觉得马上要离开土屋,跟上两个男人去干一件了不起的事了,忍不住喝了一小杯。她胖胖的脸立刻红了起来。拐子四哥伸手在她的脑瓜那儿砍了一下。我不知是什么意思。万蕙再也没有端起酒盅。我们喝得十分痛快。拐子四哥喝了一会儿就敞开了衣怀,仰脸看着焦黑的屋顶说:
“人哪,活着还不就是这么回事儿。人要活得好,就得痛快地喝酒,痛快地交朋友,痛快地干活,再有条好狗,这才是过一辈子啊——宁伽老伙计,我和你走这一遭,你可不能半截把我甩下。咱在一块儿我是觉得有意思,挣了赔了我不在乎。人哪,什么事情都不能想得太细——战战兢兢什么都怕吃亏,最后就要吃个大亏。我在东北那会儿是赔了还是挣了?我他妈的赔上了一条好腿!”
说到这儿他飞快地瞥了万蕙一眼。我老想笑。他又喝了一口酒,说下去:
“咱们今后想喝酒就喝酒,想干活就干活,想躺在家里睡觉就睡觉,高兴了就背上这杆枪,领上斑虎到荒地上转那么一圈,打上仨俩野物,回来又是一顿好酒。”
他说完咧开嗓子唱起来。这歌声生人听了会觉得奇怪,不过我早就熟悉这种歌唱。他吐字不清,或者原本就没有什么固定的词儿。他的歌哩哩啦啦,传递出一种少见的欢快和自由,还有深刻的忧伤。我记得在小时候,在我万分寂寞的日子里,就是这种歌声把我引诱出来,让我在荒滩上跟着他越跑越远,直跑上十里二十里。我追逐着这歌声,也追逐着自己的欢乐……他一路给我讲了那么多故事,全都离奇古怪。这会儿我想,如果每个人仅仅依靠自己的经历,那他知道的事情也就太少太少了。
歌声里闪过了几十年的时光,像梦一样模糊。无数的往事从眼前飞过,让人要用力地忍住什么……
我捏着酒杯,轻轻地呷酒。拐子四哥酒喝多了,什么都不顾了,一个劲儿唱下去。我发现他酣热的胸脯上是一片枣红色;他的裤子只是用一根布条胡乱系着。他赤着脚,裤脚已经破烂不堪。谁能想出很久以前他是一个身背短枪的英俊少年?他有漆黑的浓发,闪闪发亮的眸子,温柔的女性最乐于伸手抚摸他的头发,感受着异样的润滑……当年那个幸福的少年如今就坐在我的对面,坐在铺了半截苇席的土炕上,面对一盘炸煳了的萝卜丝激动不已。
拐子四哥正喝着,斑虎撞开门跑进来了。它对我十分友好,这时伸出像樱桃一样颜色的舌头,哈哈喘气,长久地注视着我。我心里琢磨:我们会成为很好的朋友,你也会喜欢那个地方。那里可比小村街巷开阔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