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
我说:“我们可不能住在橡树路上。”
“那可是最好的一个区啊!多少人做梦都想挤进那里呢,哪怕是一个窄窄巴巴的地方,也比住到其他街区好啊……”
我还是摇头:“住到那里我会做噩梦的。那不是我住的地方,我不习惯待在那么安静那么干净的地方。我们应该像其他刚结婚的年轻人一样,去找自己的小窝。”
“可是爸爸妈妈不会同意的。因为他们不放心我们。他们说了,先住这儿,将来我们有了更好的地方,可以搬过去嘛。一家子就该住在一块儿,这多么方便、多么好啊!”
“如果我们将来还是要搬开,那还不如一开始就另起炉灶。找一个我们自己的地方吧,我们要自立,哪怕是简易楼、一室、公共卫生间的那种也可以。从头开始吧,这更合乎情理……”
梅子说服不了我,但也没有迁就我。岳母循循善诱,岳父却是以不可动摇的权威出现在我的面前。他耷拉着眼皮,可能不愿正眼瞧我,也可能早就厌弃了我这副单薄瘦削的身材,只声音低低地说着。他的声音有时微弱到极点,你好费力才听得清,不客气讲,有时会让人觉得这是一种不久于人世的人才能发出的声音:“简单收拾一下厢房吧,简朴些就行。条件就是这样了,将就一下吧。”
他故意不睬我的意见。我不相信他会一点不知道我的意见,然而他就可以装作闻所未闻,以肯定的不容任何置疑的口气下达指示,并且其中不乏嘲讽的意味。我说了一句带脏字的话,当然是在心里说的。
走着瞧吧。
我一连多少天在城区东部——即吕擎的四合院东边不远的乱哄哄的街区那儿找房子。我想承租一处再说。还有,这个地段离吕擎的家只有半个小时左右的路程,这可能也是吸引我的条件之一。我与吕擎的交往正日益增多,对我来说,这家伙有魅力。庄周也有魅力,可是庄周住在橡树路的中心。我得靠一头。几天的寻找我算知道了什么叫城市贫民,他们住着怎样的屋子。毫不夸张地说,有的市民住的小屋远比大山里的穷人还要差和脏。棚户区就更不用说了。总之这些最不入眼的区域都藏在了城区的深处,大概算做一座城市的内脏或伤疤?我找不到一个更好的比喻。说实在的,让我住在这样的地方,暂时还没有勇气。我只想找一处一般化的、大多数工薪阶层能够看得上眼的公寓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