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一潭不知怎么的,心里越想越发毛。那时候他家隔壁住的还不是澹
台智珠一家,而是一个工厂里的「造反派」头头,韩一潭总觉得女儿
的 「恶攻」一定已被隔壁听去。况且他心里也确实感到女儿的 「恶攻」
罪孽深重,万万不能容忍。他想出路只有一条——争取「坦白从宽」。
于是乎……他竟带著哭哭啼啼的女儿,去到派出所「自首」!
现在连他回想起来,也觉得简直不象人世间能有的事!倘若这事
发生在别人身上,如今写成小说,写成叙事诗,写成回忆录,把稿子
交给他看,他一定会提出意见,「请不要胡编乱造!你这情节缺乏合理
性!」
然而,那竟的的确确是真的!
而且,还有更其令人难以相信的细节——他是骑著自行车,把女
儿驮在车后,去到派出所的。他骑著车,女儿坐在后头!他为什么要
骑车去?为的是快一点到达派出所?快一点葬送女儿?女儿当时怎么
不逃走?怎么竟顺从地坐到了车架子上?怎么虽然呜呜咽咽感到万分
委屈,却又跟他一起到了那派出所?
一九六八年。记住那一年。确确实实出现了那么一件极其怪诞、
极其荒谬的事。他,和他亲生的、唯一的女儿。那一年他已经三十九
岁,而女儿才刚刚十七。
那时候的派出所是什么状况?一百个派出所可能出现一百种状
况。「砸烂公检法」嘛。原有的政策可以完全抛到一边。他的女儿进入